對于財產約定有效力?!痘橐龇ā返?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凈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于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系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系及人身關系協議。常見的忠誠協議一般表現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