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用了醫保還能向對方要賠償嗎(事故走醫保還能要求賠償嗎)
交通事故報了醫保還能起訴嗎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報醫保當事人有合理理由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提起訴訟。交通世故報醫保與賠償之間并沒有沖突。只要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侵權人就有賠償的責任,被害人就可以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用了醫保住院看病后來才知道交通事故引起的病能不能得到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方用醫??床〉?,并不影響交通事故理賠。因治療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承擔,超出限額的,超出部分由責任人賠償。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首先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償,進出限額部分由責任人承擔。責任人用醫保支付醫療費用的,不影響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車禍后走的醫保,還能起訴對方嗎
車禍后走的醫保,還可以起訴對方。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交通事故報醫保當事人有合理理,并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起訴流程是: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應的材料;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4、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5、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進行開庭審理。訴訟費用怎么承擔: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或者價額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案件審結時,人民法院應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負擔的數額,用書面通知本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負擔的訴訟費用。當事人憑交款收據和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撞了走醫保對方還賠嗎
受害人車禍受傷后,已經用醫保報銷醫療費后,是否可以繼續主張保險理賠,其實并無明確統一的做法。不過,實踐中,對于受害人已報銷的醫療費,保險公司仍應賠償。理由是,報銷的部分是當事人參加醫療保險或者其他途徑獲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權人索賠,而且也未加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醫保報銷類別及證明類材料:
1、轉外就醫:須轉外就醫報備手續,如病情緊急,應轉外入院7日內補辦手續;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要求異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須辦理報備手續;
3、出差、探親、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間的醫療費:①急性?。簣箐N時提供出差證明、探親證明、外出旅游合同、實名機票車票等;②慢性病的門診維持治療:增加提供廈門診療的病歷,在外期間診療措施不能超出在廈原診療措施;
4、異地分娩:住院分娩費用及合理的產前、產后檢查費用;
5、本地及同城化地區社保系統故障不能實時刷卡結算:由醫療機構收費處發票背書證明并蓋章;
6、社會保障卡掛失或損壞、制卡延遲:社??ü芾砜瓢l票背面蓋章確認;
7、門診單月就診次數超20次:收費票據須是刷卡結算并顯示掛號次數,須提供門診記錄;
8、急性病或搶救未攜帶社會保障卡:門診或住院病歷應記錄詳細、明確,足以認定為急性病或搶救;
9、離休干部目錄外藥品費用:需提供“離休干部目錄外藥品審批表”并加蓋醫院醫保管理部門公章;省兩費中心托管的離休干部保健對象須提供保健證;
10、參保身份、變更,更換參保單位,地稅數據到賬延遲:于地稅辦理完變更手續并于次月中旬確認到賬后可辦理報銷;
11、新生兒出生起醫療費用:出生三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參保并繳費,在繳費到賬后方可辦理報銷。須提供出生證;發生費用時未起名的新生兒,醫療費發票、匯總清單、出院記錄等報銷憑證上姓名統一采用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當事人人身損害的對方應承擔事故責任的醫療費用不能使用醫保報銷如使用醫保先行報銷的報銷后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可以向事故責任人追償。醫保未報銷的部分受害人也可以請求責任人支付賠償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交通事故走了醫保保險公司還賠嗎
法律分析:實際中,受害人車禍受傷后,已經用醫保報銷醫療費后,是否可以繼續主張保險理賠,其實并無明確統一的做法。不過,實踐中,對于受害人已報銷的醫療費,保險公司仍應賠償。理由是,報銷的部分是當事人參加醫療保險或者其他途徑獲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權人索賠,而且也未加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