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律師代理費標準是什么?



離婚訴訟律師代理費標準是什么?
離婚訴訟律師代理費標準是什么?
執業律師代理參與案件的調解、訴訟,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辦案手續費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協商收費:
爭議標的另加收費比例:
(1)1萬元以下免收
(2)1--10萬元(含10萬元):標的額x(6%--9%);
(3)10--20萬元(含20萬元):(標的額-10萬元)x(4%--8%)+(1--10萬元部分收費);
(4)20--50萬元(含50萬元):(標的額-20萬元)x(3%--6%)+(1--10萬元部分收費)+(1--20萬元部分收費);
(5)50--100萬元(含100萬元):(標的額-50萬元)x(2.5%--5%)+(1--10萬元部分收費)+(10--20萬元部分收費)+(20--50萬元部分收費);
(6)1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標的額-100萬元)x(1%--2%)+(1--10萬元部分收費)+(10--20萬元部分收費)+(20--50萬元部分收費)+(50--100萬元部分收費);
(7)1000萬元以上:(標的額-1000萬元)x(0.5%--1%)+(1--10萬元部分收費)+(10--20萬元部分收費)+(20--50萬元部分收費)+(50--1,00萬元部分收費)+(100--1000萬元部分收費);
(8)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可以減低收費。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實務:
法律規定,訴訟費一般由敗訴一方承擔,離婚訴訟不論離或不離一般有勝、敗訴一說,判離會涉及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起訴一方雖然離婚訴請得到支持,但財產分割也同時保護了其的權益,就要承擔訴訟費用。不判離雙方仍然是夫妻,財產仍然屬共有,不分彼此。所以法院一般在離婚訴訟中就訴訟費用的處理掌握為由雙方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