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緩刑兒子不能當兵,只要父親是因為犯危害國家等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法律規定,如果本人或者直系親屬是因為危害國家等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其政審依法不予通過,本人不能服兵役。
法律依據: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