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有共同撫養權。法律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的合法利益,讓子女健康成長的前提下,孩子的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共同撫養子女。法院經審查后,發現雙方共同撫養子女的行為沒有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的,可以對共同撫養權予以準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