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該如何離婚? 2023-09-06 12:09 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在線咨詢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下落不明滿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示: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律師回復僅供參考,如需更多幫助,請咨詢律師我也要問> 上一篇:債務人個人債務的考量因素有哪些下一篇:分居滿兩年的,婚姻關系能自動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