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保險會被分割嗎(夫妻離婚婚前財產會被分割嗎)
哪些保險離婚時不參與財產分割
一般來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以及車險等個人保險通常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的財產會被劃分和分配。然而,并非所有財產都需要參與這個分割過程。一些個人保險,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以及車險,通常被認為是個人財產,因此不受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這是因為這些保險的受益人通常是保險購買者本人,而非夫妻雙方。
人壽保險是一種以個人生命為標的的保險,其賠償金通常用于保障受益人在保險人過世后的生活。由于受益人通常是保險購買者自己或其親屬,因此這部分財產不需要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健康保險也是一種個人保險,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保險人的健康。這種保險的受益人通常是保險人本人,所以也不需要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車險也是一種通常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的保險。這是因為車險是為了保障車輛在發生事故時能得到賠償,受益人通常是車輛的所有者,也就是保險購買者本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夫妻可能會在購買保險時將對方設為受益人,或者在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保險。在這種情況下,保險的賠償金可能需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具體的分割方式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協議或者法院的判決來確定。
以上只是一般情況下的處理方式,實際情況可能會根據具體的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條款有所不同。因此,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時,最好能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保險顧問,以確保權益得到妥善保護。
夫妻離婚保險還生效嗎
如果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險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權利,1、可以退保共享現金價值,2、如果保費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歸還保費,但變更投保人,保單繼續有效。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費,保險的專屬性,你無權要求,也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享退?,F金價值,原因是:
1、保險合同訂立時只涉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無須征得配偶和其他人的同意,
2、合同一旦生效,所繳納的保費名義上屬于保險公司的資產,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生存金、紅利等利益。
3、夫妻離婚時只要投、被保人未提出退保,保險公司不退回現金價值,夫妻雙方就無權來分配屬于保險公司的資產。
離婚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保險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看實際情況:
1.若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后,該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是可以進行分割的,若購買保險的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是妻子用自己私人的錢為自己購買的保險,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不能分割;
2.若購買的保險產品為理財保險產品,那么無論購買的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該理財保險產品后期所產生的收益,都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
3.如果購買保險的錢為個人財產,且購買的是健康險,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通過以上關于離婚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內容介紹后,相信大家會對離婚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有個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你好,我在銀行買了19年保險。一年一萬存五年,這樣的離婚后這5萬元會被分割嗎,他不知道有這筆錢
離婚時保險一般不可以分割。保險并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財產,不具備分割的屬性。但是如果是理財類型的保險,比如基金,那么是可以分割的,由持有基金的一方給與另一方補償?!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邨l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保險可以分割嗎
法律主觀:
離婚時保險的分割由雙方協商,可以采取補償對方相應保費、退保后分割保費、分割保單現金價值等方式分割保險。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 雙方自愿離婚 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二)關于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問題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同為夫妻一方,離婚時處于保險期內,投保人不愿意繼續投保的,保險人退還的保險單現金價值部分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投保人選擇繼續投保的,投保人應當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
夫妻雙方買的保險離婚后有沒有分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保險,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分割的,一方可持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保險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四百七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保險會分割嗎
法律分析:關于離婚時保險的分割辦法,首先看保險是屬于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主要看它的購買時間,如果是結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是屬于共同財產。因為保險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財產那樣進行簡單的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保險參與財產分割嗎
法律分析:商業性質的保險利益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作為一方個人財產認定涉及到個案時,應當根據保險的種類及保險的具體條款來進行確定。離婚后不需要分割保險的幾種情況:結婚前,自己幫自己買的保險,屬于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要求這份保險退保,也分不到這份保單的任何收益。結婚后,用個人財產給自己買的保險,需證明保費來源是個人財產,對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父母幫子女買的保險,不管子女是否結婚,都屬于父母的個人財產,子女離婚時不能退保也不能分割。如果本人獲得了一筆賠償金,無論是身故、重疾、意外還是住院賠償,都屬于個人專有財產,即使是這份保單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對方也不能分割。離婚后需要分割保險的情況:財產險持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可分割已繳納保費或退保后的費用;返還型財產險可采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買哪種保險可以避免離婚分割
首先,婚前購買且保費已繳滿的,或婚后以已經經過公證的個人財產繳費的保險,是不會被分割的。其次,夫妻一方因意外、疾病、傷殘而獲得的賠償金,也是不會被分割的,這類保險一般是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等。
重疾險,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當被保人患上合規疾病時,符合條件就能獲得一筆保險金彌補治病導致的醫療費用損失、收入損失、康復費用等。醫療險,主要是可以報銷醫保無法報銷的醫療費用,可以減少醫療費用損失。意外險,主要是保障意外傷殘或身故,當被保人因為意外傷害導致傷殘或身故時,就能獲得一筆賠償。這么多保險,有些小伙伴會擔心理賠沖突,不用擔心,這篇文章為你解答: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壽險有什么區別?理賠的時候會沖突嗎?
再者,父母購買的壽險,夫妻一方以受益人身份獲得的身故保險金,屬于個人財產不會被分割。
壽險,則是被保人身故/全殘后,保險公司給付一筆保險金給受益人。壽險通常有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定期壽險,保定期,可以用較低的保費獲得較好的保障,主要適合收入較低、負債重的人群配置。終身壽險,保終身,保費較高,比較適合收入可觀、想要資產傳承的人群配置。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的具體區別,可以看這篇文章: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有什么不同?學姐一文告訴你!
了解完這些后,如果想要購買保險,那么我們應該先了解一些保險知識。比如說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等。投保人,一般是指與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簽訂合同的人,投保人可以與被保人為同一人。被保人則是可以享有合同保障的人,當被保人發生保險事故,符合條件保險公司給付受益人保險金。受益人就是可以獲得保險金的人。除外還有等待期、免賠額、免責條款等,詳細的看這篇文章:買保險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這些關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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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離婚后分割
法律分析:1、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商業性質的保險品種,在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據《保險法》該保險利益屬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該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財產權益;
2、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商業性質的保險品種,在保險合同中夫妻一方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該保險利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類而定:
(1)人壽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這類保險一種是以被保險人死亡或發生重大疾病為保險事件,另一種是以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或達到某年齡時仍然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例如養老保險合同。這類保險為主險時,其保單現金價值一般會在當年的保險單上直接載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書面申請后從保險公司獲得退還的合同現金價值。這類保險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項重要的財產,假定夫妻雙方關系正常未涉及到離婚,所獲得的無論是保單現金價值還是發生保險事故后的賠償金,顯然都會讓整個家庭受益,更何況現在此類的保單還可以作抵押申請保險公司的貸款,可見其財產價值的重要。我們認為,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法官分割時,可判決保險合同仍歸一方的財產權益,該方當事人可選擇在離婚后繼續履行交納保費義務還是變現保單現金價值,而判決由該方當事人給付保單現金價值一半作為給對方的分割折價;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一種人身保險;
(3)健康保險:這類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對象,保證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保險責任范疇內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傷害的費用大的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處保險;
(4)財產保險:以各類財產及利益為保險標的,以補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為基本目的的保險,包括家庭財產普通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