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后買車算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二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不過如果夫妻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在婚后所買車輛就是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依法不予分割,仍為其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