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管夫妻分居多久時間,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都不算離婚。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當事人也可以到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與其解除婚姻關系。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就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可以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