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離婚之前簽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法院可以判無效嗎
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可以判無效。
離婚協議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
2、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3、協議內容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權益;
4、協議內容明確、具體、可執行。因此,在簽訂離婚協議之前,建議雙方認真協商,明確各自的權益和義務,以便達成一致意見并避免后續糾紛。
離婚協議書通常包含以下條件:
1、離婚方式:說明離婚的方式,如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等;
2、財產分割:說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包括財產的歸屬、分割比例、財產評估等;
3、債務分擔:說明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方式,包括債務的歸屬、分擔比例、債務清償方式等;
4、子女撫養:說明子女的監護、撫養、教育等事項,包括撫養費、探視權等;
5、意外事故賠償:說明夫妻在婚姻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的賠償方式,包括賠償金額、責任承擔等;
6、其他事項:協議書中也可以包含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如保密協議、夫妻名稱變更、離婚后的生活方式等。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書是一項重要的法律文件,修改離婚協議書需要慎重考慮,建議在修改前咨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并得到法律認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后,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并且必須執行。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在協議離婚中必須要做出的法律文書,當然具體該如何確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協商確定,但卻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的話該協議就是無效的。那么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于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 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 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
4、 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二、簽訂離婚協議書后能反悔嗎
1、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沒有起訴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們日常生活中,一方為了能夠盡快離婚,往往會在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一定的讓步。但是,離婚協議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作了離婚登記或是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協議進行調解離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到婚姻機關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起訴時,離婚協議是對雙方沒有約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進行調解離婚,對原有的離婚協議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登記離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義務的對離婚協議反悔。
2、在協議離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那我們如何理解這個司法解釋呢?首先,離婚協議是民事合同,一旦訂立,合同約定的雙方應該遵守,但是,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反悔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其次,如果經過法院審理發現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并未發現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相反,如果法院在審理后,發現確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那么,離婚協議就可以變更或者是撤銷。
同時,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男女雙方對離婚協議反悔,應當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們向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是法院裁判離婚之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
關于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的問題,我就為大家解答到這里。實踐中判定一份離婚協議的效力,要看其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如果有則就是無效的的,反之在辦理了備案之后就會生效。
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雙方從前簽定的 離婚協議書 ,只要在雙方處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具有效能,不管是經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還是經過法院訴訟離婚。在沒有處理離婚手續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權力關于 解除婚姻關系 、產業切割、后代撫育等約好反悔,一旦反悔,協議書不再發作效能。 法院審判時,不會僅依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判定,現已簽定的離婚協議,只能作為證實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現有產業情況等方面的依據運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協議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一、離婚協議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1、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離婚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風俗的、不侵害他人利益,簽訂協議的雙方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的作出是出于離婚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該離婚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婚內離婚協議的效力如何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目前,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此類協議的效力未有明確規定,司法實務中,對此類協議的效力認定亦頗多爭議。
婚內離婚協議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一方或者雙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條件2、的讓步。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
離婚前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前協議書書寫內容具體如下:
1、妻子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2、丈夫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3、男女雙方是自愿離婚的,無任何脅迫和欺詐;
4、孩子未成年的,應當對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
5、有共同財產的,應當達成財產分割協議;
6、有共同債務的,應當用共同財產進行償還,未償還的部分,應當約定由誰償還。
離婚協議書應包含的內容具體如下:
1、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約定、探視權約定;
3、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確認與明確分割;
4、對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債務及清償的約定;
5、另外,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社會公共利益。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每人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本人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民政局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丟失結婚證的一方應當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到檔案室調取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之后,工作人員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等待;
4、夫妻雙方拿到回執單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靜期;
5、30日冷靜期后,雙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審查?;橐龅怯浌芾頇C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前協議在離婚時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一、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這僅是對財產而言,不包含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并且是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關鍵看你們的協議書是約定什么的。即你們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你們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當然,如果是對婚前財產的協議,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薄胺蚱迣橐鲫P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敝劣趨f議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種認為協議要經過公證才有效的觀點是錯誤的。是否公證,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協議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協議,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秀采用的?;榍皡f議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樣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協議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給付等等,但這些在我國法律中卻是無效的。一份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具體是怎樣的,還要視具體協議內容而定。二、婚前協議書涉及離婚無效婚前協議書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協議書內容會約定家務分工、生活費該付多少、自由處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約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罰多少錢等。假使協議內容涉及“離婚”,例如在契約中規定“雙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無條件離婚”,或是離婚后的贍養費給付與子女監護權歸誰,法官通常會判定無效。判定無效的原因是:因為我國的法律還是普遍認為,婚姻生活要永續經營、長久維持,所以不能用離婚來訂定協議內容。各位準新人們在簽下契約之后要記得雙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證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為安全,但簽訂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經由上述流程,這份契約當然是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沒有直接強制執行的效力。這是大家要特別注意的!其實,準新人們也不必為了是否簽訂一紙婚前協議書而煩惱不已?;榍皡f議書能讓雙方在基本問題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兩口在進入婚姻之際,雙方應該都要用心共同經營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倆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態才能好好解決后續問題。這樣的心態應該比婚前協議更為重要!三、另類“婚前協議”部分內容具法律效力一些另類“婚前協議”,協議中并沒有婚前財產公證等普通條款,取而代之的是誰做飯、誰喂狗、夜不歸宿要交“空床費”等另類條款。相關法律專家指出,對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類“婚前協議”,有些明顯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涉及財產等方面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歸宿,支付‘空床費’給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繳部分工資的生活費以供家用,違反則受財政懲罰”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客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兩個人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一、雙方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雙方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婚姻關系合法有效;
2.協議內容、形式符合法律規定;
3.意思表示真實;
4.雙方已經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
5.其他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怎么寫離婚協議書
寫離婚協議書方法為:
1.妥當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問題。
2.對 夫妻共同財產 進行合理分割。
3.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予以明確,并就如何清償作出安排。
4.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和簽訂時間。
三、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怎樣選擇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選擇看當事人的意愿,離婚方式如下: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起訴離婚: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內容和形式都不違反法律規定。
離婚協議自雙方離婚時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當謹慎簽署,建議咨詢專業人士注意事項,避免婚后糾紛。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前協議婚后離婚有法律效力嗎
婚前離婚協議是 沒有法律效力 的,因為當事人還沒有結婚,沒有婚姻關系,不存在離婚的說法,所以婚前的“離婚協議”是無效的。 按國家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在發生離婚時,歸各自所有(包括房屋、汽車、存款等);婚后所取得的財產雙方各50%。 如果像你所說,“婚后取得的房產歸男方所有,取得的年收入歸各自所有,取得的汽車歸女方所有”等,在婚前簽訂一個協議,如果離婚發生時雙方對此無異義,此協議有效;如果一方提出異義,該協議無效,因為按國家法律規定婚后財產雙方各占50%。
夫妻雙方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法律上有效嗎?
夫妻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夫妻自己簽訂的離婚協議,首先需要夫妻雙方均具有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能夠采取協議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其次,夫妻雙方簽訂協議時意思表示要真實,必須是雙方真實的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也不能是虛假的意思表示。再次,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否則協議無效。最后,協議的內容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否則離婚協議不會被婚姻登記機關審核通過。綜上,夫妻雙方可以自行簽訂離婚協議,但是如果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上述條件,否則會被認定為無效。
【引用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