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殘鑒定都需要什么手續(做傷殘鑒定都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傷殘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做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有哪鎮隱些
1、做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事故傷殘鑒定所需的資料,包括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疾病診兄襲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傷殘鑒定委托書;
(2)事故傷殘鑒定的內容,包括傷殘級別鑒定、后續治療費鑒定、護理級別鑒定、誤工損失日鑒定。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羨旅兄(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做傷殘鑒定流程是什么
1、當事人痊愈出院,準備鑒定材料;
2、攜帶材料向鑒定機構提出傷殘鑒定申請;
3、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做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法律主觀:
1、做 傷殘鑒定 需要準備材料包括: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 交通事故認定書 、 (8) 交通事故 傷者 身份證 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托 傷殘鑒定機構 做相應的鑒定。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傷殘鑒定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如下: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鑒定委托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分析: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如下: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鑒定委托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傷殘等級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觀:
一、傷殘等級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傷殘賠償金包括哪些
1、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三、傷殘賠償金計算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x傷殘系數x賠償年限。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x傷殘系數*20年。
2、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x傷殘系數x[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x傷殘系數x5年。
4、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此處所規定的“扶養”,是廣義的扶養,包括狹義的扶養即平輩之間的扶養,以及長輩對晚輩的撫養和晚輩對長輩的贍養。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康復費。受害人在康復護理、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用,也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的法定條件是實際發生且屬于必要發生的。
6、護理費。受害人定殘后,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護理費,也有權要求賠償。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7、后續治療費。受害人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另外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鑒定中心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傷殘鑒定需要下列手續:
一、工傷鑒定手續:
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社保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一次性提交相關資料。
二、司法鑒定手續:
1、受理方查驗司法鑒定委托書,審查委托方的主體資格;
2、聽取相關的案情介紹和鑒定的具體要求;
3、雙方共同審查、核對鑒定材料;
4、依法進行鑒定。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2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