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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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46條規定,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