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中過戶費包括以下費用:
1、印花稅,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刻過戶,營業稅不能享用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采購住所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3、房產證工本費。
4、契稅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