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什么情況能解除合同
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
法律分析: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種保險價格承保時;(2)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維護保險標的的義務;(3)被保險人未履行危險增加通知的義務;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交強險合同解除條件是什么
一、交強險合同解除條件是什么
1、交強險合同解除條件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交強險該如何投保
交強險投保方式如下:
1、車主攜帶有關證件到保險公司投保;
2、在保險公司的指導下,如實填寫投保單;
3、保險公司經辦人員驗車、驗證、保證承保車輛的保單內容與行車證、實際車輛信息相符;
4、根據車輛的具體情況確定保險費額。保險人對投保單進行審核、強制保險的保費標準、限額;
5、保險人根據投保單內容,通過保險、公安交通違章記錄信息平臺查詢投保車輛違法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確定對投保車輛的保費上浮和下浮幅度。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一、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如實告知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情況,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是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的。
二、客戶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金該如何賠付?
客戶單方面終止合同,屬于單方違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未明確規定違約責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納了定金,則交納定金方違約,對方不退還定金,接受定金方違約,則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機動車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6條、第27條、第32條、第37條、第51條、第52條、第58條的規定,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2)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4)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的安全應盡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5)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6)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7)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8)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是,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前,應當書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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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如實告知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情況,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雙務有償性質以及諾成合同的特征外,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險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1、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2、保險標的;
3、保險責任、保險金額、期限、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4、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辦法;
5、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簽了保險合同什么情況可以解除
一、簽了保險合同什么情況可以解除
1、保險合同在滿足下列條件時解除:
(1)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2)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法律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解除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確認商業保險合同無效
具有下列情形的,商業保險合同無效:
1、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的保險;
2、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
3、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
4、保險人、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