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賠償標準一覽表(車禍后受傷者該怎樣尋求賠償)
車禍傷造成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1.車禍傷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1.醫藥費:根據醫院實際計算,請務必保留原賬單;
2.后續治療費用: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必然發生的費用;
3.營養費:根據受害者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一般500-5000元;
4.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天×實際住院天數;
5.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規定計算;護士無收入或聘用護士的,按當地(長沙為70元/天)從事同級別護理的護士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6.傷殘賠償:(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降低一歲;75歲以上,按5歲計)
城鎮標準:16566元×20年×20%=66264元(適用于交通事故發生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人員);
農村標準: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該費用在起訴時計入傷殘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單獨列示)
二、未成年子女生活費:
城市標準:11825×(18歲-實際年齡)×20%÷2人
農村標準:4310×(18歲-實際年齡)×20%÷2人
老年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五年內有幾個贍養人的,每年補償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城市標準:11825×20年×20%兄弟姐妹數;農村標準:4310×20歲×20%兄弟姐妹數。
8.誤工費: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繼續喪失工作的,喪失工作時間可以計算至固定傷殘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照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車禍致殘賠償需要主動了解相關規定,在程序上很難處理,但最重要的是在自身責任認定上沒有瑕疵。否則在處理自己的事情時會出現不必要的爭執,也會有不小的精力和時間的損失,所以需要注意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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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賠償標準明細表
一般車禍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1. 醫療費的賠償標準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4.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5.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020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每具假肢費價格×20÷假肢適用年限+假肢維修費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適用型的標準確定假肢費用,實踐中支持20年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1)賠償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
(2)賠償期限:①未成年人,計算至18歲。②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每增加1歲,從20年中減1年。③75歲以上,按5年計算。
(3)賠償限額:被扶養人有數人,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被撫養人生活費用:
A、18歲以下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 ÷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B、18-60歲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C、60-74歲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D、75歲以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年工資額÷年天數(365)×誤工天數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費可以參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
(1)賠償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2)賠償期限:①未滿60歲,自定殘日按20年計算。②60歲以上,每增加1歲,從20年中減1年。③75歲以上,按5年計算。 A、60歲以下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B、60歲-74歲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C、75歲以上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后續治療費=醫生建議可能產生的費用
13、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一般最多不超過5萬元
14、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5、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法律分析: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等。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住宿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5、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結合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計算。8、殘疾輔助器具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1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中受傷者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中的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幾種。
1、醫療費(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他)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注明;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原則按照國家公務人員出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