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車輛貶值由誰賠償(車禍導致車輛貶值需要賠償嗎)
車輛發生事故對方全責車輛貶值賠償流程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車輛 貶值由侵權人來賠。車輛貶值可以算作財產損失,有關于車輛損失、維修等費用的由侵權人進行賠償。并且對于車輛的損失及維修費用,根據實際損失及支出費用進行賠償。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車禍后車輛貶值損失怎么算
法律主觀:
車禍后車輛貶值損失一般是根據實際的財產損失進行計算的,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十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撞車后車輛貶值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關于賠償事故車輛的貶值損失是由事故責任方賠償。目前保險公司還沒有車輛貶值費這個理賠項目。盡管車子碰撞后造成價值貶損這是客觀事實,可目前保險公司不會為這部分費用買單。今后,隨著車主維權意識提高,當索賠“車輛貶值損失”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時,不排除保險行業增設新的險種來填補空白?,F階段索賠貶值損失的賠償幾乎都是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新民法典車輛貶值賠償
交通事故車輛貶值賠償應該由肇事者賠償,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具體數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鑒定機構確定 關于貶值損失的具體數額,應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如各地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貶值損失數額與購車時間、車價、修理部位、修理費用有關。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可以明確,我國現行的法律對財產損害是以受害人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準,實行完全賠償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其次,車輛貶值損失是客觀存在的。在交通事故糾紛中,被損壞的車輛往往會得到修理,一般認為車輛得到修理就已經對被害人的財產損害進行了補償,不需要對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賠償。事實上,在交通事故中特別是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中,被損壞的車輛雖然得到修理,但很難完全恢復到事故前的性能,車輛安全性也相應降低。在交易市場上,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交易價格要比同樣狀況但無事故的車輛要低,因此車輛貶值損失是事實上存在的。
再次,車輛貶值損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在實際情況中,由于車輛貶值損失是“無形的損失”,往往被人忽視,甚至認為是間接損失。事實上,車輛貶值損失是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肇事人的侵害行為,而導致受害人的財產權利損害,是直接的財產損失。不能因為該項損失是無形的,就認定為間接損失。
最后,車輛貶值損失多少的認定。并非所有的事故車輛都存在貶值損失,如車輛剮蹭、非重要零部件的損壞,這些可以通過修理或更換,實現對受害人權益的完全賠償。只有在車輛損壞達到一定程度時,才能認定損壞車輛存在貶值損失。而且車輛貶值損失的多少,是專業性的問題,不應當由法官自由裁量。法院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根據車輛的新舊程度、損壞情況等做出結論,以評估結論來確定貶值損失的多少。
車輛買賣不過戶肇事責任誰來賠
機動車出賣后,應當前往車管所辦理變更車主,即所有權人的登記,不過現實中有些車輛買賣并沒有辦理變更登記,甚至多次轉手仍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也也不缺人在。這類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司機及新車主能夠承擔賠償責任的,尚沒有大問題,一旦這些人無力承擔巨額賠償的時候,就會涉及原車主。受害人要求機動車行駛證上登記的原車主承擔墊付責任或連帶責任的,將原車主列為共同被告。
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和車主成為連帶賠償義務人,車輛出賣交易后沒有過戶,實際出現了法律形式上的車主和事實上的車主,登記車主是否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呢,目前尚有爭議。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后如果有車輛貶值的問題,可以按照相關情況來申請賠償,只要符合規定一般能夠順利拿到貶值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__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事故車輛貶值損失的賠償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造成車輛貶值的,需要賠償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