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律師費誰負責(起訴律師費怎么收費)
律師費訴訟費由被告承擔的法律依據
就一般來說,律師費應當由聘請律師的該方當事人所出,也就是誰請律師誰出錢。但是在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當中,也規定了不少無論是由誰聘請律師,一律由被告承擔律師費的規定。那么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的依據是什么呢?接下來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的依據是什么
1、專利侵權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范圍之內。
2、商標侵權案件。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3、著作權侵權案件。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4、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案件。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 侵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5、撤銷權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6、反不正當競爭侵權案件。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需要指出的是,前四種情況,都屬于知識產權案件,并且必須是侵權案件,且都表述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雖未明確為律師費,卻包含律師費,當然前提是律師費是符合市場行情的“合理”開支。
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由敗方承擔嗎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其他如“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均屬約定不明確,可能不會得到關于律師費的支持,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
三、律師的工作和作用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律師接受委托后,通過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請求,要綜合分析案件,然后得出嚴密的訴訟方案。該方案的構思主要體現在訴狀當中。民事起訴狀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文書,由代理律師起草。同時還要指導當事人準備證據,并整理證據。這是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律師的主要勞動都是無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對案件成敗起決定性的作用。第二個階段是立案,律師要備齊立案材料代理當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等法院傳票通知開庭。第三個階段是開庭,開庭是訴訟的中心環節。律師在庭前會做好充分準備,在法庭上律師要舉證、質證,并發表代理意見和辯論。開完庭后律師還可以整理書面代理詞向法院提交。等法院判決后,如當事人不服還可以代理上訴。以上是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主要工作。
以上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的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雖然我國原則上由聘請律師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律師費,但是也有著不少的例外的情形。如果還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問題,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民事訴訟法律師費和訴訟費由誰承擔
民事案件上訴費用和律師費用誰承擔
若無特別說明,律師費自己出,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但仍要寫在訴訟請求中。法院不會判由敗訴方承擔你的律師費。
在中國不是強制的律師代理,就是說國家認為可以不請律師,所以說這個律師費就不是必須得開支,所以法院不支持。除非是侵犯著作權之類的案件等特殊的案件一般是不會支持律師費的;目前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
人民法院向當事人收取訴訟費,是有標準的,而不是亂收費。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按照標準向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三部分內容: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1)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2)申請費。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等等。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第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第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第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第4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2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關于訴訟費問題,有以下幾點尚需說明:
第一,如果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應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并分別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納。
第二,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53條規定,“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巧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p>
第三,終結訴訟的案件,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第四,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的訴訟費用計算有異議,可向人民法院請求復核,不得單獨就訴訟費用的決定問題提出上訴。
總之,應對訴訟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法律事務的處理也是一項理論性、技術性都非常強的專業活動,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法律事務,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提起訴訟律師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 債權人 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包括 律師 費,由 債務人 承擔。 債權人撤銷權 ,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法律客觀: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請律師打官司打贏了律師費是誰出
打贏官司了,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但是起訴時訴訟費是原告先墊付的。律師費除非有特別約定,正常情況是誰請律師誰承擔律師費。
去起訴訴訟費自己要先墊付,律師費由自己承擔,對方敗訴的話訴訟費再給你。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規定: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這是通行的規則,也是常識。因案件性質的不同,訴訟結果有的有勝敗訴之分,也有無勝敗訴之分的案件,所以敗訴方承擔訴訟費原則也會存在一些例外情況。如離婚案件,無論是判決離婚,還是判決不離婚,無勝敗訴之分,因此法律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才決定。
綜上所述,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原告律師費可以由被告承擔嗎
在特殊的情形下,律師費可以主張由敗訴方承擔。特殊情形是基于當事人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形成的。有是說,只有在當事人有約定或法律有規定的情形下,才可以主張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當原告占據正當理由,可以提出訴求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若被告敗訴,則原告的律師費就變成被告承擔。律師費不同于訴訟費,律師費是基于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打官司請律師的,是當事人為了達到訴訟的目的而雇請律師為自己服務的,是為了讓律師來幫助自己,所以,一般情況下,雇請的律師費用是要自己承擔的?!对V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三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被起訴后律師費誰出
起訴的律師費用誰來承擔一般要看起訴案件的類型。一般案件中,都是誰請的律師則由誰出律師費用,但若是民事案件,一般由敗訴的一方來進行支付,或者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一、起訴的律師費用誰來承擔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法院的案件受理費: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如果按20000萬計,一審的案件受理費,你應當預交300元。如果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啟動二審程序時,按一審受理費預交。
(二)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50元。
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其他如“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均屬約定不明確,可能不會得到關于律師費的支持,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綜上所述,如果案件屬于交通事故類案件,或者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那么民事訴訟勝訴律師費可以要求敗訴方來進行承擔。
起訴后律師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律師費通常由聘請律師的一方當事人自行承擔。但是如果原被告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承擔方式的,法院會支持合同約定。因此交易過程中,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
法律客觀: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
原告起訴被告律師費用該誰承擔
原告起訴被告律師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原告起訴的具體程序如下:
1、訴訟階段,準備好訴訟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書寫訴訟狀,如實把事情的經過用書面形式表述,具體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2、受理階段,法院會對述求進行查驗,符合受理標準的,依照法律規定程序,法院決定對此立案;
3、審理前準備階段,法院會給被告發放傳票,傳喚被告,這期間可以互相拿出相關證據,期間雙方可以調解;
4、開庭階段,法院正式受理,進行對此事的調查,雙方的辯論,以及評議到最后的宣判。
訴訟費的繳費方法如下:
1、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2、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
3、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
4、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p>
5、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綜上所述,當事人申請起訴的需要提相應的材料和身份證明,按時繳納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打官司的起訴費和律師費誰承擔
打官司的起訴費一般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由律師對應的委托方來承擔。但以下兩種情形除外:
1、勝訴方愿意支付起訴費或者敗訴方同意支付律師費的。
2、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