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不交物業費起訴流程(物業費欠幾年才能起訴)
物業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流程
法律分析:原告的訴訟請求在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會全部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是欠繳物業費的官司畢竟是民事糾紛,是可以法庭調解的,被告只要當庭同意立即支付所欠的物業費,法官會做原告的工作讓原告撤訴,如果被告生活困難,法官會制作調解書分期付所欠的物業費,如果被告不服從調解,那么法官只能全部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委會有權督促業主按規定繳納物業費。對于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有權采取法律手段。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怎么起訴租客不交物業費
法律分析:向法院提交租客個人信息即可。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租戶)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租戶)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物業公司可以向租戶收取物業費,但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租戶不愿繳納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業主索要。因為業主與租戶之間的協議(租賃合同)是雙方協議,對第三方(物業公司)不產生效力,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業主的法定義務,所以在租戶沒有按照雙方約定如期交費的情況下,業主應當依法承擔連帶交納責任。如果租戶私自逃跑而欠下物業費,物業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欠下的物業費仍由業主繳納。如果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對業主提出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物業費不交物業起訴怎么辦
物業起訴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應對如下:
1、詳細解讀物業公司的服務內容,明確權責,確定自己拖欠物業費有沒有道理;
2、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確實符合合同約定,可以及時去物業結清物業費;
3、物業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情況,業主可以利用舉證時間積極的收集證據,積極應訴處理。
一、物業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流程:
1、物業公司出示欠費清單,公司的資質證,業主之前跟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協議等材料;
2、擬定起訴狀,起訴狀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且還要出示公司的營業執照;
3、把起訴狀提交到法院,等待審理,還得支付起訴費;
4、耐心等待開庭,開庭期間需要準備充足的證據,物業法定代表人出庭;
5、等待法院宣判審判結果。
二、物業費拖欠的后果如下:
1、物業會停止物業服務;
2、如果拖欠金額較多的,有可能會被物業公司起訴要求付清物業費;
3、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總而言之,物業起訴業主拖欠物業費,業主應當及時繳納,對于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提起訴訟,通過訴訟之后,一旦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敗訴,法院通過判決支持了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仍不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起訴物業流程和費用
起訴物業的流程如下: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費用問題:
物業糾紛的起訴費根據案件的標的額決定,具體數額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計算。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起訴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被告進行審判并做出判決的行為。在起訴過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說明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被告在接到起訴狀后,可以進行應訴,提交答辯狀,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并提供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物業費沒交被起訴怎么辦
物業費沒交被起訴的處理方式如下:
1、詳細解讀物業公司的服務內容,明確權責,確定自己拖欠物業費有沒有道理;
2、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確實符合合同約定,可以及時去物業結清物業費;
3、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針對物業費、滯納金或違約金、訴訟費,業主可以在小區里面拍照錄視頻,對比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服務的,或者因物業的消極服務給業主家里造成了什么損失,甚至物業侵占了業主的共有收益等情況,主要目的是讓物業公司讓步,爭取物業費打折、取消滯納金、訴訟費對方承擔等情況。
4、在調解協商無法一致的情況下,法院會安排開庭,業主主要的證明責任收集物業服務不到位留存證據,開庭時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提供盡到了合同義務的證據,根據實際情況,開庭后等待法院判決即可。如果業主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盡量走調解渠道。
5、物業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情況,業主可以利用舉證時間積極的收集證據,積極應訴處理。
另外,業主可以就物業服務不好、服務不到位的部分拒交物業費。物業服務質量過差時在物業管理公司合同承諾或書面允諾過、服務質量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有權拒交。
物業起訴拖欠物業費流程如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判決宣告。
物業起訴業主拖欠物業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委托授權書
受托人一般選擇清欠小組負責人和小區管理處主任,規模較小的企業也可以選擇企業經理和小區管理處主任。受委托人應對物業管理相關法規和小區物業服務合同比較熟悉,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同時還掌握了對業主欠費理由的答辯對策。
2、起草起訴狀
根據公司在該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的情況,起草訴訟狀。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以合同條款為基礎起草起訴狀;沒有物業服務合同,可以尋求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再加上物價局頒發的該小區收費許可證,就可證明事實合同關系。
3、證據清單
(1)公司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證明公司有合法的經營權。
(2)物業服務合同、收費許可證、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據的證明,證明公司在該小區有合法的物業服務權利和收費標準。
(3)相關的文件。
(4)房地產權登記表、企業登記信息表(商鋪),證明被告的業主身份或物業使用人。
(5)其它有證明作用的文件。
4、制作欠費數據
(1)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滯納金明細表。
(2)水費、污水處理費、加壓電費明細表。
(3)防盜門及梯燈維修、路燈電費及垃圾處理費明細表。
(4)電梯電費及梯燈電費分攤明細表。
(5)電梯維修零件費分攤明細表。
(6)每噸供水加壓電費計算表。
(7)電梯電費及梯燈電費分攤計算表。
(8)電梯維修零件費分攤計算表。
注:以上各類表各企業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制作。
5、其它資料
(1)律師函復印件。
(2)繳費通知。
(3)催費通知。
物業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程序
法律分析:1、起訴與受理。物業公司指定當事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在接到起訴狀后7日內作出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的決定。2、審理。法院根據不同情形,進行不同審理程序。3、辯論。4、調解或判決。5、執行。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 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案件,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規定條件的,可以轉入督促程序;
(二)開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三)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