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如何界定存續期間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夫妻間如何界定存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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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如何界定存續期間
夫妻存續期間的界定:婚姻存續期間就是從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