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訴訟期怎么界定(三年訴訟期過了還能勝訴嗎)
訴訟時效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起訴時效期怎么算的
訴訟時效的期間是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根據相關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是應該知道權利被侵害的時候算起。每一個案件都是有訴訟時效的,有些是三年5年或者是10年,一旦過了訴訟時效的話,那么當事人就會喪失了勝訴的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訴訟時效起算的基礎是民事權利主體能夠行使請求權。能夠行使請求權,但卻不行使,訴訟時效便從此開始起算?!澳軌蛐惺拐埱髾唷保@不是主觀的標準,而是一個客觀的標準。不知道權利受到侵犯的事實,也就不能夠行使請求權。但權利人也可能由于自己的過錯沒有及時了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因此,訴訟時效開始起算的時間就是權利主體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怎么理解我國《民法通則》的第137條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
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擴展資料:
訴訟時效的計算: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六十日內(不含不可抗力而中斷的期間)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勞動仲裁裁決;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即仲裁裁決生效日之前)。
2、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3、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