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借條三年以上起訴有用嗎)
債權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救濟: (一)自愿履行 對時效已過之債權,債務人自愿做出給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債務人不知時效已過,也不例外。 (二)承認債務(權) 如果債務人明確承諾將履行“已過時效”之債務,無論何種方式,均構成對原債務(權)的承認。但在實踐中,承認的方式常為: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債務人在催收單上簽章和為原債務提供擔保。對前兩種方式,我國的司法解釋已明確肯認,而對后一種方式,我國則缺少相應的規定。 在抵銷中,為抵銷的債權,即債務人的債權,稱為主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即債權人的債權,稱為受動債權。
請問欠款追訴期是多久,過了這個期限還能要回錢嗎
欠款追訴期是三年,能不能要回錢要看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就原借條可達成還款協議。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期限。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若法律另有規定按照法律的規定計算。但是當事人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是不予保護的。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后,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區別,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于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之時為事由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錢不還,有欠條,過了一年多起訴有用嗎
有用的。如果債務人欠款不還,債權人最好盡快起訴,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債務人轉移財產,因此,欠款不還的情況下,起訴還是有作用的。勝訴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強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償還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