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借條被起訴了怎么辦(我欠錢被起訴我沒錢還怎么辦)
寫完借條,對方起訴故意多加錢怎么辦
1、首先仔細檢查借條的內容和條款,確保沒有任何模糊或不明確的地方。借條清楚地規定了借款金額和還款條件可以使用借條作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立場。
2、其次對方起訴并故意多加錢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咨詢律師。律師可以幫助評估案件的法律性質,并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3、然后準備好相關證據,例如借條、支付記錄、通信記錄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張。這些證據可以幫助證明對方的故意行為,并支持自己的辯護。
4、最后確保自己能夠清楚地陳述本身的立場,并提供相關證據。
打了借條沒拿到錢被起訴怎么辦?
如果打了借條但是未拿到錢,可以通過提供證據來辯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協議中應當約定好還款時間和方式,并且在還款時應當留有書面憑證或其他形式的證明。
打了借條未拿到錢被起訴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供證據來辯解。首先要查看借款協議,確認借款金額、還款時間和方式等關鍵性條款是否清楚明確,并且自己在還款時是否有相應的書面憑證或其他形式的證明。如果雙方未明確約定還款時間和方式,或者自己在還款時沒有留下書面憑證或其他形式的證明,那么可能會面臨到無法證明還款的風險。如果確實存在還款的情況,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記錄、收據、見證人證言等證據進行辯解。同時,也可以與債權人協商達成還款協議,以避免引起更大的糾紛。
借條上必須寫明還款時間嗎?在簽訂借款協議時,應當盡可能明確約定還款時間和方式等關鍵性條款。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可以通過其他證據來證明還款的事實,如銀行轉賬記錄、收據、見證人證言等。
打了借條未拿到錢被起訴需要及時查看借款協議,并提供相關證據來辯解,避免損失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簽訂借款協議時,應當盡可能明確約定關鍵性條款,以便后續出現問題時能夠及時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借條寫了錢沒收到被起訴怎么辦
一、打了借條但沒有收到錢現在被起訴怎么辦
1、可以對沒有收到錢的事實情況進行舉證,或者在收到起訴書后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答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二、欠款沒有欠條怎么辦
欠款沒有欠條怎么辦:收集借過錢的證據,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關聯證據或者間接證據,如與債務人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以及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全部證據;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即收集曾向對方要過錢的證據。
替別人寫的欠條,對方起訴我本人怎么辦
替別人打了借條被起訴可以通過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借款并沒有給自己使用,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就會導致與對方不存在著借款的事實。當然了,在這種情況之下,是需要積極的參加訴訟活動的。
一、替別人打了借條被起訴怎么辦?
替別人打了借條被起訴可以通過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借款并沒有給自己使用,可以委托他人替寫借條內容,但是簽字蓋章或者摁手印須自己親自動手。
對于代寫借條,要看其是否簽名或代簽,并摁上自己的手印了。誰寫的不重要,重要是有人簽名摁手印,承擔債務。只要有本人的親自簽名,沒有本人的手拇指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本人的簽名,是其它人代簽的,獲得了舉債人的認可,并且按上了自己拇指印,那么也是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民間借貸借條有效期有些什么規定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于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三、寫借條的時候一定需要見證人在場嗎
這并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在民間借貸這個問題上必須要非常的重視,如果說出去協調的狀況之下,那么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確定一下借條的內容,不能夠為他人代寫借條,否則的話對方是可以起訴打借條的人員,對于打借條人員來說的話,也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考對方不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賭債打了借條被起訴怎么辦
因賭博欠下賭債并簽訂了借條,后被債權人起訴,建議采取的措施是:
1、合理辯護,如果您認為自己并沒有欠下債務,或者借條上的金額、期限等存在爭議,可以通過合理的辯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和解談判,如果您承認欠下債務,可以主動聯系債權人,嘗試通過和解談判來解決糾紛,如分期償還、減免部分債務等方式。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無法解決賭債欠款問題,可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律師協會尋求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幫助和指導。
4、依法履行義務,如果您承認欠下債務,應當依法履行還款義務,按照借條約定的金額、期限等進行還款,避免拖欠或者逃避還款。
起訴需要的資料包括:
1、起訴狀,起訴狀是起訴的書面文件,應當詳細闡述事實、理由和請求,并由起訴人親筆簽名或者蓋章;
2、相關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3、權利證明,要求被告人承認或否認其與案件有關的權利關系的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合同等;
4、身份證明,起訴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5、訴訟費用繳納證明,根據不同案件的情況,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訴訟費用;
綜上所述,賭博行為是非法的,如果欠下賭債會給自己和家庭帶來極大的困擾和風險,建議遠離賭博。同時,簽訂借條也應當慎重,避免因賭博等非法行為導致的債務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寫了借條沒收到錢對方起訴我
一、寫了借條但未實際拿到錢對方已起訴該怎么辦
出借人以借條向法院起訴借款人時,借款人未實際收到錢的,借款人應該收集沒有收到借款的相關證據,對借款人主張進行反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二、借條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在沒有收到借款的情況下出具借條,對借款人是非常不利的,出借人以借條向法院主張債權的,借款人只能舉證沒有收到款項,才能駁回出借人的主張。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進行咨詢。
寫了欠條不還錢被起訴的后果
法律主觀:
欠條不還被起訴的話,債權人會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在規定時間里仍然沒有履行義務,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申請支付令條件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采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寫了借條被起訴了怎么辦
打了借條沒得到錢被起訴的應該積極應訴,原告只有借條的情況下法院也不會支持原告的訴求,沒有出借行為的借條是無效的。
有被告沒有拿到錢的借據,法院會根據證據作出判決。一是借據本身是否完善、具有法律效力,二是雙方是否有過戶證明或其他支付證明。如果沒有支付憑證,借據將無效。如果未提供未收到付款的證明,借據將被確定為有效并需要繼續償還錢。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借條沒收回來,他拿借條起訴我怎么辦
借條沒拿回來被起訴應當積極應訴,并且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欠款已經還清。畢竟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在民間借貸糾紛當中作為一種證據予以提供,所以就在這個過程當中提供一定的反駁的證據。
一、借條沒拿回來被起訴應當怎么處理?
借條沒拿回來被起訴應當積極應訴,并且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欠款已經還清。在簽訂欠條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一下事項。
1、借貸手續要全。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
2、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3、語言問題。
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4、利息問題。
利率要合乎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蹦壳?國家規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5、時間問題。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F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6月25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二、寫借條要注意什么問題
寫借條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3年。
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借款事實發生并且存在著還款,那么就應當將對方所擁有的借條收回來。否則很有可能導致對方利用借條再次的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還款。這種情況之下會導致非常麻煩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