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可以起訴小三嗎(原配離婚了還可以起訴小三嗎)
離婚半年還可以起訴小三嗎
法律主觀:
離婚訴訟一般是不可以起訴“小三”的,如果涉及 夫妻共同財產 糾紛,出軌方給“小三”贈送的貴重物品、購買房屋等。這個時候回收財產可以不當得利,要求小三返還。當事人有相應證據的,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 法律依據 取得不當利益,受損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清償的債務。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離婚了還能起訴小三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一般是不可以起訴“小三”的,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糾紛,出軌方給“小三”贈送的貴重物品、購買房屋等。這個時候收回財產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小三”返還。當事人有相應證據的,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了還能告小三嗎
夫妻雙方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起訴小三的,但是如果離婚訴訟中的涉及財產糾紛,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贈送給小三一些比較貴重的物品,如果有相關的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小三歸還,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夫妻雙方離婚了可以告小三嗎?
雙方在離婚后一年內,如果對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情況反悔的,可以進行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該案例的當事人發現另一方出軌,應該不能作為重新分割財產的理由。因為,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夫妻雙方離婚能否告小三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取得不當利益,受損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清償的債務。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三、訴訟離婚流程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原告起訴階段、被告答辯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夫妻雙方離婚的形式是協議離婚,同時對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進行明確規定,但是對該協議的財產分割反悔了,發現該協議存在與真實情況不符合的情況,可以在離婚后的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更改離婚協議。
離婚了原配還能起訴小三嗎?
法律分析:看情況。夫妻雙方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起訴小三的,但是如果離婚訴訟中的涉及財產糾紛,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贈送給小三一些比較貴重的物品,如果有相關的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小三歸還,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離婚后才發現前夫有小三 但沒找到證據 真是不甘心 還可以起訴他精神
可以的。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
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出軌離婚可以起訴小三嗎 小三受法律ぢ
1、如果小三明知出軌方已婚,仍公開和對方以夫妻名義通奸、同居的話,犯了重婚罪。
2、如果能證明出軌方和小三發生關系的同時有金錢交易的話,屬于賣|淫 嫖|娼。
3、如果出軌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小三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同居的,構成了破壞軍婚罪。
如果以上三種情況都不符合的話,那小三就只能受道德的譴責而不能受法律制裁了。
離婚以后才發現對方有外遇!可以重新起訴嗎?
寶媽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軌,要求半年內離婚
在小涵鼓起勇氣找緣盾情感求助的時候,她向古非老師承認,盡管她已經關注緣盾情感好幾年了,但她一直以為緣盾的案例故事只是夸大其詞,等到這類“戲劇化”的故事真實發生在她身上后,她才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信任緣盾。
說起小涵跟老公剛結婚的甜蜜時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緣盾的案例故事會一字不差地發生在她身上。當時的老公極其寵愛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發奇想要吃什么,老公再晚也會親身去買,記得有一次臺風天,就連外賣小哥也拒絕接單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還是冒著生命危險沖入瓢潑大雨之中,只為小涵帶來熱騰騰的美食。
然而,寶寶的出生并沒有讓夫妻兩人的感情進一步升華,老公的頻繁加班讓一直關注緣盾情感的小涵及時發現了老公的行為異常。
“沒錯,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隨意試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認了自己出軌女同事的事實,看著面前這個若無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緒失控了,她不斷捶打老公,卻沒有得到他的任何懺悔,從那一天起,老公就離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軌的女人一樣,小涵不斷電話、信息轟炸老公,用盡她能想到的惡毒語言去咒罵老公,得到的卻是老公要求寶寶滿六個月后就離婚的答案。
小涵徹底崩潰了,她想到了各種悲慘的結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墮入無盡深淵的時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關注緣盾情感所描述的錯誤行為嗎?
帶著最后一絲希望,小涵向緣盾情感的古非老師求助,想在離婚期限內的最后三個月挽回老公,時間非常緊迫,小涵也非常焦慮,但古非老師的輔導卻是讓小涵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古非老師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較作,在談戀愛和剛結婚的時候,問題還不嚴重,但隨著寶寶的誕生,老公既要應付新生兒所帶來的沉重生活壓力,還要應付情緒失控的妻子,備受壓力的老公這才會犯下一時的錯誤。
在古非老師介入輔導的短短20多天里,小涵的失控情緒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動跟小三分手,還回歸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寶寶玩,甚至連平時最愛玩的手機也放下來了。
離婚的期限還沒到,老公就跟小涵為出軌的事情道歉,并承諾以后會好好過日子,不會再出軌,小涵也承認自己過去經常由于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鬧的性格有問題,將來會學習多理解老公。一場婚姻危機,最終卻成為夫妻兩人共同成長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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