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分居兩年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2731 人贊同
131 人不贊同
分居兩年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分居兩年起訴離婚需要的資料:原告當事人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起訴狀及其副本、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清單,如果夫妻之間育有子女的,原告還要攜帶子女的出生證明,以及證明夫妻二人分居兩年的證據,如原告居住在外的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dubo、xi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