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是三年(合同糾紛超過三年了還能起訴嗎)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指申請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不同類型的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限不同且具有明確規定。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指申請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對于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限的訴訟請求,法院將不予受理。根據不同類型的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限不同且具有明確規定。一般財產權利糾紛、合同糾紛、侵權糾紛等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限是三年。但根據不同情況,期限會產生變化。比如,因拆遷引起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限為兩年;贍養費、撫養費等婚姻家庭關系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到三年不等。此外,對于人身權利、知識產權等案件,訴訟時效期限也有具體規定。例如,醫療事故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快到了怎么辦?如果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即將屆滿,建議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避免時效期限過期影響請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如果時效期限已經過期,申請人仍可以向法院申請續展訴訟時效,但需要在原告合理期內內提出申請,并符合法定續展條件。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保護民事權利人的一項重要制度,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訴訟時效期限有所不同。若訴訟時效即將屆滿,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已過期,則可依法提出申請續展訴訟時效。在訴訟時效問題上,建議當事人要了解具體規定并妥善掌握時間節點,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民事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自民事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一、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3年訴訟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環境保護法42條)
4年訴訟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出訴訟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條)
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88條)
二、民事訴訟委托朋友可以嗎
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應訴,但要求有授權委托書。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不能成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無民事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認為不適合擔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訴中可委托朋友作為自己的工作人員代理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訴訟時效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綜上所述,我國的訴訟時效普通的為3年,與之前的2年相比這是延長了的。但對于最長的訴訟時效,則還是沒有變仍舊為20年。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6868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合同訴訟時效是三年。當事人需要在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否則對方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仍然會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會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條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是三年
欠條訴訟時效是兩年還是三年要看具體情況。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借條具有法律效力的書寫方式如下: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