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合同起訴有效期(合同欠款超過三年如何處理)
經濟合同糾紛起訴有效期
法律主觀:
經濟糾紛起訴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商業合同糾紛有效期多久
合同如果沒有自己約定有效期限則一直有效,我國《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超出 訴訟時效 喪失的是勝訴權,而非請求權,隨時可以起訴但如被告依法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 則法院可能支持。 商業合同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且受 訴訟時效中斷 中止影響。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訴訟 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 1、權利人提起訴訟。 2、權利人主張權利。 3、 債務人 同意履行義務。 訴訟時效中止 ,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產生而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暫停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商業合同起訴有效期
我們在處理民事糾紛的時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時效期限,在期限內提起訴訟。那么,商事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商事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二、合同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一)有效合同糾紛和無效合同糾紛:
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合同無效后,合同當事人因各自返還因合同而取得的財產發生的糾紛,合同無效責任應由何方承擔,承擔多少之糾紛等等。
2、有效合同糾紛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后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
(二)口頭和書面合同糾紛這是從合同的形式角度來對合同進行的劃分。
1、口頭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陬^合同雖然簡便易行,但因為沒有書面的證據,所以,一旦發生糾紛是不易獲得解決的??陬^合同多是即時清潔的合同,一般來說,發生糾紛的情況較少。
2、書面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
三、商事合同糾紛中掛靠單位民事責任是什么
商事合同糾紛中掛靠單位民事責任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第三人明知掛靠人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對外交易的。 由于第三人明知掛靠人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對外交易,仍然與之交易,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該合同一般情況下只約束第三人與掛靠人,被掛靠企業不承擔責任。
(二)第三人與掛靠人簽訂合同后發現是借用被掛靠者的營業執照、業務介紹信、公章、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公章、合同專用章空白合同書但不依法請求撤銷的。 雖然第三人是在簽訂合同后發現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的借權關系,但其可以通過請求撤銷合同的方式予以補救,但其不作為,因此,該合同只應在第三人與掛靠人(借用人)之間發生效力,出借人(被掛靠企業)對此不負民事責任。
(三)掛靠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 由于掛靠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以損害被掛靠企業利益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而,可以免除被掛靠企業的民事責任。
(四)掛靠人對外交易發生在掛靠經營協議期限屆滿之后。 如果被掛靠企業以明示、公開方式解除掛靠經營協議,而第三人明知或應當知道掛靠經營協議已經解除的,第三人仍然與掛靠人簽訂合同進行交易,那么被掛靠企業就不再承擔掛靠人冒用自己名義對外交易的法律后果。
(五)被掛靠企業能夠證明其不存在過錯的。 例如,被掛靠企業以明確的方式告知第三人自己的經營范圍、經營能力、經營方式,而第三人仍與掛靠人進行超越被掛靠企業經營范圍、經營能力、經營方式交易的,在此,民事責任能力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第三人明知掛靠人實施的行為超越了被掛靠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因此而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行為人即第三人與掛靠人自行承擔,被掛靠企業的民事責任當然可以免除。
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商事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的相關知識,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