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規定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時間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該如何規定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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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規定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時間
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
1、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催還,那么自寬限之日或催還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2、當事人還可以通過重新打借條或更改還款期限的方式,讓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訴訟時效可重新計算。
3、當事人可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并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