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用收取標準(民事訴訟費用收取標準2023規定)
山東省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主觀:
按照國務院公布的《 訴訟費 交納辦法》的規定,各類案件的法院訴訟費收取標準如下: 一、財產案件:根據 訴訟 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21萬元:訴訟標的額×0.6%+20210; 10.超過2021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 二、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021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021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 三、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四、 離婚 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七、 勞動爭議 案件: 每件10元。 八、 知識產權 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九、破產案件:依據 破產財產 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 清算 后交納。 十、 商標 、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 管轄權異議 :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二、申請支付令: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十三、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十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十五、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 合并審理 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 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1、起訴費:起訴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起訴費用,該費用通常是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糾紛的性質而定;
2、司法費用:在訴訟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司法費用,如鑒定費、調查費、法院傳票費等。這些費用通常由需要申請的一方承擔;
3、律師費:如果當事人選擇委托律師代理訴訟,律師費用通常需要由當事人自行與律師協商并支付。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3、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民事起訴必須的條件具體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屬于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范圍,并且屬于本院管轄范圍,否則法院無權對案件進行審理。起訴的方式,以書面起訴為原則,以口頭起訴為例外。
民事立案需要的材料:
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加一份提交副本;
2、證據材料,即用以證明我方訴訟觀點的理由,用以說服法官支持自己;
3、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復印件核對后退還原告)、復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還有些其他的如管轄依據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法院如果是因為撤訴或者調解結案而沒有開庭,那么訴訟費會退回一半。繳納方是敗訴的一方。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民事訴訟需要多少錢
民事訴訟就是民事官司當事人因為一些財產糾紛或者權益歸屬問題向法院提出訴訟。提出訴訟并不是無償其中受理費用、申請費、還有一些鑒定人員翻譯人員和證人等在出庭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都是需要當事人來支付。那么民事訴訟費用一般要多少?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民事訴訟費用一般要多少
一、案件的受理費用
(一)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二)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費
1、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2、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上述案件,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對上述案件的收費有幅度規定的,在具體的實施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標準。申請費 申請費是指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相關事項,應當交納的費用。 依據《交納辦法》的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破產;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二、申請費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份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第4款的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2、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4、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7、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三、其他費用
當事人除了交納案件受理費之外,還應交納在訴訟中實際支出的各種費用,這些費用統稱為其他訴訟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
1、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2、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3、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1條第3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民事訴訟費用一般多少錢呢?
擾民問題屬于民事糾紛案件,民事糾紛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幾千元左右,不同的訴訟總金額對應著不同的訴訟費用,具體的費用收費標準如下:
1、整個訴訟費的最低起點是1萬元,為分界線,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只需要向法院繳納50元的訴訟費用就可以了,不管是1000元還是9000元,都需要繳納50元的費用。
2、在1萬元以下是確定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就是按照百分比來進行繳納的。例如,如果整個的訴訟請求的金額是在1萬元或者是10萬元之間,需要按照2.5%來進行繳納。例如,如果整個訴訟的請求金額是兩萬元的話,那么兩萬元的2.5%就是500元,需要向法院繳納500元的訴訟費用。
3、需要注意的是,整個訴訟費是按照分段計算的方式,最后得出一個總額度的。也就是說1萬到10萬元,2.5%的部分只需要計算超出1萬元的部分即可,不夠1萬元的部分依然按照50元繳納。
4、那么如果超出了10萬元在20萬元以下的部分,這一部分的訴訟費用按照2%繳納在20萬元以上而不到5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5%的比例進行繳納,在5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1%的數額來進行繳納。我們可以發現,超出的數額越大,所繳納的比例越是小,由于是累積進行的,所以這樣是符合當事人利益的。
5、如果在100萬元以上的部分,而不到200萬元,是按照0.9%的比例進行繳納;200萬元以上不到5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8%繳納;500萬元以上而不到1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7%進行繳納;在1000萬元以上而不到2000萬元的部分,是按照0.6%進行繳納;在超出2000萬元的部分,無論是多少,都按照0.5%的比例進行繳納。沒有再往上比例范圍了。
一般民事訴訟費用多少錢
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法院收取的訴訟受理費標準不同。
例如《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一般民事訴訟案件訴訟費用是多少?
民事起訴費用一般分為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和財產案件受理費: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系和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過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征,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擴展資料:
民事訴訟程序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 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
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轄區的法院起訴。
(2)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對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權,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6、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有效期為權利人在知道自己權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內。
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四種情況:
(1)身體受到傷害請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7、起訴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并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