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律師費用收取標準:真實案件還原
近年來,離婚率持續上升,很多夫妻在離婚過程中爭議較多的就是子女的撫養權問題。那么,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到底該歸誰呢?《民法典》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相關案例
劉某與孟某于2011年3月12日登記結婚,于2015年3月28日生育一女孟某1。雙方婚前未建立良好的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一般。女兒出生后,雙方之間感情開始嚴重惡化。孟某經常對劉某家暴、逃避對孟某1的撫養義務。劉某不能忍受,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1、判令雙方離婚;2、判令婚生女孟某1由劉某撫養,孟某每月支付撫養費7000元,自2019年5月至孟某1年滿18周歲止;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經審理,法院查明:劉某于2019年4月攜女兒孟某1搬離住所在外租房居住至今,2020年3月,雙方正式分居。劉某與孟某于婚姻生活中發生矛盾,不能溝通與諒解,導致夫妻感情失和并且分居生活,據此可以認定感情確已破裂。
關于孟某1的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問題,法院生效判決如下:準許原告劉某與被告孟某離婚;婚生女孟某1由原告劉某撫養,被告孟某自本判決生效之月起于每月五日前支付撫養費6000元,直至孟某1年滿18周歲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北京離婚律師事務所說法
關于子女的撫養權,應以子女身心健康及合法權益為出發點,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予以確定。
本案中,劉某與孟某均堅持孟某1的撫養權,雙方都具有強烈的撫養意愿,亦均具備撫養孟某1的經濟基礎及物質條件。相較而言,母親對于女兒的照顧更為細致,尤其面臨家庭變故時,由母親撫養更有助于幼女順利度過適應期。且自雙方分居后,孟某1隨劉某共同生活,建立并且維持穩定有序的生活環境更利于孟某1的健康成長。
北京離婚律師事務所建議
為爭取孩子撫養權,當事人應當注意準備能夠證明雙方基本條件、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子女生活環境方面的證據。此外,子女的意見也相當重要,法院在處理子女撫養權時,會聽取八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