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提出離婚需要準備什么(女人提出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婚姻離婚前女方需要準備什么
離婚前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收集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方面證據,確認管轄權;
2、據前述證據起草相應的民事起訴狀;
3、離婚前需要準備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打算離婚的女人該做哪些準備?
1 經濟獨立。
很多女人婚姻中經濟并不獨立,完全依靠對方,一旦離婚,會有經濟方面的問題,尤其是一些長期作為家庭主婦的女人,與社會已經脫軌,毫無工作經驗,一旦離婚會很麻煩的。離婚前做到相對的經濟獨立就尤為重要,這樣一旦離婚了,也不至于缺吃少穿流離失所。只有經濟已經獨立的女人,離婚后才不會生活質量下降,能夠有能力面對新的人生。
2 財產保護。
離婚前要對夫妻共有財產進行保護,尤其是要防備那些負心漢,悄悄地轉移夫妻共有財產,很多女人不懂自我保護,離婚不僅沒有得到任何財產,反而背負了一生的債務,這就是對方耍的小伎倆,離婚前偷偷的將夫妻共有資產變為己有,還想方設法的弄出了一些夫妻共同債務,讓離婚的妻子承擔。離婚前最好咨詢一下律師,對自己和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保護。并且能夠將對方非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追繳回來。
3 證據收集。
比如對方有家暴行為,冷暴力也屬于家暴,出軌,婚外情,甚至說對方重婚的事實,這些對于訴訟離婚來說,都是必要的,有證據和沒有證據,對于離婚的裁定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般來說大家都會同情弱者,更加討厭那些過錯方。這兒說的證據收集,其實與上面說的財產保護有點共同點,財產的保護過程其實也是證據的收集過程,比如家中有貴重物品,有哪些股票的賬號,公司股東權證,存折的開戶行等等。
4 孩子問題。
夫妻離婚最受傷害的就是最無辜的孩子,離婚前一定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試探孩子的反應,比如問一下喜歡和誰在一起,要是父母分開了要誰?不管夫妻間出現多大的矛盾,都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不是之處,兩個人都是孩子最親近的人,這會令孩子無比的痛苦。要告訴孩子,不管父母分開與否,父母都是愛孩子的。對待孩子要有耐心,不要因為不好解釋或者解釋不清楚就懶得與孩子說。更不要編造什么善意的謊言,謊言終究只是謊言,隨時會被拆穿的,與其被孩子拆穿之后,孩子對你產生不信任,還不如照實說。大人的錯誤由孩子來承擔已經不應該了,就要更加好的對待孩子,讓孩子明白你們夫妻之間就像是孩子吵架不在一起玩了一樣,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也許今后還有復婚的可能,盡其所能的降低對孩子的傷害。很多人離婚之后總會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錯,這一點非常的不可取。
打算離婚的女人該做哪些準備
打算離婚的女人該做的準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什么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館頒發的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證件。
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一)起訴狀;(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四)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財產問題,還要帶著相應的財產證據和夫妻共同債務證據。如果婚姻涉及到子女撫養的問題,還要帶著子女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然后由原告攜帶以上資料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一)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二)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三)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四)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五)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六)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七)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八)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九)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十)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十一)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一方起訴離婚要準備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另外重要的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女人想離婚應該做些什么準備
法律分析:女方想要離婚的,在離婚前女方可以作出以下準備:1、準備結婚證、身份證;2、若其對財產不是很明晰的,其需要查看男方名下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有多少;3、有孩子的,需要提前做好孩子的工作。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第二,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但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三,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橐霎斒氯酥g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或者在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群眾團體、居民(村民)委員會、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主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都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橐鲫P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人想離婚應該做些什么準備
女方想要離婚的,在離婚前女方可以作出以下準備:
1、準備結婚證、身份證;
2、若其對財產不是很明晰的,其需要查看男方名下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有多少;
3、有孩子的,需要提前做好孩子的工作。
4、你需要鋪好自己以后走下去的路。
女人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
法律分析:女人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的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人離婚前要做好哪些準備
1.接受現實。
可能很多女人對于愛情都抱有無限的幻想,對婚姻都但有很多的憧憬,然而現實的婚姻和很多人夢想中的婚姻存在著很大的差距,這也就在女人的心中形成了落差,所以如果一個女人感覺到自己的婚姻不幸福,想要離婚,那么首先要做好接受現實的準備,因為離婚后可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煩惱。
2.做好精神和心理準備。
對于一個女人來說,離婚給女人所造成的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都是非常大的,并且也會飽受人們的議論,所以一個女人想要離婚,那么一定要做好充足的精神準備和心理準備,這樣才可以免受離婚后的折磨。
3.孩子。
每對情侶在結婚后都會有自己的孩子,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多數人都感覺到兩個人的感情出現了淡化的趨勢,如果一個女人想要離婚,首先要考慮到兩個人的結晶,那就是關于孩子的問題,因為孩子是兩個人關聯的紐帶,一個女人在離婚之前,一定要處理好孩子的歸屬問題,只有這樣才可以免去后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4.獨立的經濟能力。
很多女人在結婚后就沒有了獨立的經濟能力,因為大多數女人在結婚后都辭去了工作,在家做全職太太,如果一個女人對婚姻充滿了厭倦,想要走出婚姻,那么一定要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有一份穩定的生活來源,只有這樣才可以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
5.離婚的女人最需要對失敗婚姻的反思
離婚的女人最需要對上一次失敗婚姻的反思,對自己的反省,不要一味把過錯都推到男人頭上,這樣會阻礙你總結經驗教訓,會讓你不能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會讓你不能正視自己的缺點,不能建立健康的生活觀,會導致把以前的合現在的缺點都帶到下一次婚姻,然后再走一次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