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判決后需不需要去民政局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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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判決后需不需要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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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判決后需不需要去民政局
判決離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辦手續,因為生效判決書具有法律效力,能證明夫妻關系確定已經解除。判決書生效的時間是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都沒有人向法院提起上訴,十五日后的一天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dubo、xidu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