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法院判決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判)
判決書下來了沒錢還怎么辦
法院判決后沒錢還的可以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后沒錢還的可以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對被執行的個人財產情況進行調查,如果確實無力執行的,可以分期執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法院對于沒有能力還錢的當事人會采取哪些措施?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收到判決書無力償還怎么處理
法院判決之后如果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是分期償還。
判決后無力償還可以與對方當時人協商緩付或者協商分期支付。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因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罰金確有困難怎么解決?
1、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罰金確有困難,被執行人申請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罰金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以內作出裁定。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準許;
2、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申請。
如果法院判決后沒能力還款,如果有第三人代為還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為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沒有的可以執行的財產的,可以等待債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條 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法院判決對方賠償,對方無力償還
人民法院判決賠償無力償還的是可以申請延期執行的。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的程序中,如果遇到被告沒錢等無法執行的情況,法院可能會中止執行,待該情況消失后恢復執行,直到結案。執行期間法院一般不會通知,最好是當事人自己多與執行法官聯系了解執行情況。
一、人民法院判決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
法院民事判決都會有一個履行期限,比如限被告一個月內還清或者是限被告分期還清,在這個期限內被告不履行的話,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執行沒有幾次的問題,反正會一直執行到判決內容履行完畢為止。如果遇到被告沒錢等無法執行的情況,法院可能會中止執行,待該情況消失后恢復執行,直到結案。執行期間法院一般不會通知,最好是當事人自己多與執行法官聯系了解執行情況。
1、申請強制執行是一定要做的,不能因為對方可能沒錢就放棄自己的權利。
2、可執行的前提是法院判決勝訴,且判決生效。法院會去查明對方名下的財產,如果是公司的話就是公司賬戶、實物出資等等;個人的話財產會廣一些,包括房產、賬戶、股票、車輛等等。
3、不能執行的話,看各個法院法官的執行情況,可能會有區別。有些法院終止執行,被執行人可能沒有后果,如果是個人,有些可能涉及個人信用、限制消費、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話,可能會處理法定代表人。
二、民事賠償無力償還會判刑嗎
1、民事賠償不起不會坐牢,但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一審案件的訴訟費用依照以下原則確定。
1敗訴方負擔。
2雙方當事人分擔。人民法院判決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大小,確定雙方當事人分擔的比例。
3當事人協議分擔。主要適用于調解解決的案件。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4原告負擔。原告撤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
做為勝訴方,不能因為對方無力償還就放棄自己的權利,如果對方有能力償還但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勝訴方可向法院申訴,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在民事訴訟中,敗訴的一方往往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這是法院對另一方當事人權益的保障,此時我們作為當事人是要保護自己的權益的。
法院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法院判決后無力賠償的情形,其人民法院會對其個人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對于仍無力償還的情形,是會中止執行的,等有錢了在執行,或者約定分期執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民事賠償對方賠不起怎么辦
民事判決后對方沒錢賠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隨時恢復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終止執行。只要不是終止執行的情形,申請人之后發現對方有可執行財產的,可以隨時通知法院執行。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怎么處理? 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綜上問題所述:民事賠償對方賠不起建議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隨時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
民事賠償中,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往往與賠償相關。若是法院判處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對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這時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遇道民事訴訟賠償無力支付的情況,往往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只有等到被執行賠償的人有執行能力的時候,可以隨時請求法院予以執行。
債務人收到法院判決,要求七日內償還,若確實無力償還,會怎樣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p>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法院判決賠償后對方不賠怎么辦?;蚴菦]能力履行怎么辦
法院判決書生效后,被執行人無力賠償而超過規定時間不執行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后被執行人確實無力賠償的,法院會中止執行或者終結執行。在強制執行中,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甚至以暴力、威脅方法予以阻礙,人民法院可根據規定,可對其罰款、拘留直至判刑。
法律分析
如果不履行生效判決書,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則會被限制高消費。如果搜集到對方有財產而拒不履行,則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具有法律強制力和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強制的執行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