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的怎么辦理離婚手續(沒有結婚證怎么解除婚姻關系)
沒有領結婚證離婚怎么離
法律主觀:
未領取結婚證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要離婚的,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結的婚,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合法,受法律保護,應該按正常的離婚程序進行,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法院審理事實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后結的婚,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的,這時候的事實婚姻同樣不具備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任意解除。若一方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沒有結婚證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您好,請問是沒有辦理結婚證還是結婚證遺失了?
一、沒有辦理結婚證
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分情況。
如果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結婚,符合結婚實質條件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的,不屬于合法的婚姻關系,因此雙方不需要“離婚”也無法“離婚”,可以自行協議解除同居關系。
如果有證據證明雙方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結的婚,屬于事實婚姻,離婚需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對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可以不用提供結婚證。
二、結婚證遺失
遺失結婚證辦理離婚手續的,一般情況下比較困難,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一般都需要結婚證。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雙方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結婚,屬于事實婚姻的,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如果您的結婚證丟失了,建議您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補辦所需材料一般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保管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出具的結婚登記檔案材料,3張2寸紅底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材料。雙方一般還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等。當然,還是建議您先咨詢當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相應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提前做好確認。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幫助。
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法律主觀:
1、原則上離婚是需要結婚證的,無論當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記離婚還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都需要首先證明男女雙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進行離婚。但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結婚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結婚證丟了,婚也可以離。2、如果是沒有辦理結婚證且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3、反之,就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這兩種情況,如果雙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4、如果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法律客觀:
一、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1、夫妻一方的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方的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丟失怎么離婚?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全部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如果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找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只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二、結婚證被一方藏匿,想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辦?結婚證被一方藏了起來,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但在開證明的時候不要對工作人員說結婚證是被對方藏匿了,二直接說結婚證丟了。三、沒領結婚證怎么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在現實中有許多人因為種種原因結婚的時候并未領取結婚證,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沒離婚證怎么結婚的問題就要區別來對待:1、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2、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為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么離婚的問題。符合事實婚姻條件的,雙方可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手續,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補辦的,則是同居關系,無需通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沒有結婚證離婚怎么辦理流程
法律主觀:
沒結婚證雙方離婚流程如下: 1、雙方可去 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 。當事人應對 結婚證丟失 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2、去以前 辦理結婚證 的婚姻登記部門復印材料。并以此向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二)查驗本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沒結婚證想離婚怎么辦
法律主觀:
沒結婚證想離婚應當分情況討論。沒結婚證,如果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無需辦理離婚;如果是結婚證遺失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又要求需要補辦結婚證的,按規定處理即可;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需要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證或申請出具存在夫妻關系的證明材料,然后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沒有結婚證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法律分析:沒有結婚證的話是可以辦理離婚的,但是前提必須要到當地的登記機關補辦好結婚登記之后才能夠重新去辦理離婚,否則一樣是行不通的。 補辦結婚證需要提交結婚證檔案,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原件,三張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雙方當事人夫妻關系仍在存續的,可以持相關材料后到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頒發補領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辦理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辦
離婚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因為按照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辦理離婚登記,流程如下:
1、如果沒有結婚證的,男女雙方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
2、當事人要提供一份關于結婚證遺失的書面聲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3、如果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了,當事人除了要提供結婚證遺失的書面聲明還要有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4、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5、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6、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沒領結婚證的婚姻要怎么離婚
法律分析:沒領結婚證的婚姻離婚的方式:1994年2月1日后同居的,雙方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自行解除同居關系。但若雙方1994年2月1日后同居,構成事實婚姻的,可共同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登記(需先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沒領結婚證怎么離婚
沒領結婚證不需要離婚。
如果已經結婚,但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可以向民政局申請補辦結婚證。如果無法補辦結婚證,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或撤銷婚姻。
辦理離婚需要如下資料:
1、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每人兩張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的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申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申請應包括離婚的理由、要求、財產分割等相關內容,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2、立案和調解:法院受理離婚申請后,會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權進行答辯。在此過程中,法院也會嘗試調解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果調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繼續進行了;
3、舉證和質證:如果調解不成功,法院會要求當事人遞交證據,并進行舉證、質證。在這個階段,當事人需要遞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
4、庭審和判決:在舉證、質證完畢后,法院會安排庭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進一步調查事實,最終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5、財產分割和離婚協議:如果離婚判決生效,夫妻雙方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具體方式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由法院指定專業的財產分割人進行分割。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將協議提交給法院確認。
綜上所述,離婚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