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轉賬鬧翻后能起訴要回嗎
分手后轉賬的錢是否能要回來可以起訴嗎
分手后轉賬的錢一般不可以要回。在戀愛期間,一方對另一方的轉賬應當視為對另一方的財產。并且財產的所有權已經轉移過去了,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法院不會支持。
關于在談戀愛期間用來表示對對方的愛或者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對方事業的支持而轉賬給對方的錢,分手后能不能找對方要回來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首先要區分轉賬的性質是屬于借款還是贈與,通常來說,在談戀愛期間一方為另一方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特別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節或者七夕之類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那么就贈與的性質來說,這部分的轉賬是不能夠要回的。
如果說轉賬的錢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這部分的轉賬按法律規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此外,由于戀愛期間的金錢往來也是比較頻繁的,比如一個日常表達愛意的小紅包,這種錢款的性質其實是很難界定,因此,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如果情侶之間有大額的金錢往來或者貴重財物的處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證據,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證據要能夠證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否則的話,證據可能是無效的證據。
女青年戀愛分手索要青春損失費是否合法
目前根據我國的法律對于戀愛關系并不受調整,戀愛關系是男女雙方之間一種自愿且具有很強的人身性關系,不屬于法律調整范疇的社會關系。湖南楚章律師事務所許小軍還解析說,案件中的男女雙方之間是一種非法同居關系,不是婚姻家庭關系,從我國法律來看,法律不保護非法同居關系,只有以婚姻家庭關系作為社會基本關系的才受法律調整,如果小麗要求小平給予賠償青春損失費,必須有證據證明小平侵害了其權利,僅僅就以青春損失費要求賠償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持的。青春損失費不屬于民事侵權中的精神損失,不是一方非法侵害另一方所造成的。故此,小麗的訴請得不到法律支持。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有男女關系的轉賬記錄能起訴嗎
有男女關系的轉賬記錄能起訴。
轉賬記錄本身一般來說不會成為起訴的直接依據,除非涉及到違法行為或犯罪活動。轉賬記錄通常是財務交易的記錄,可能包括個人間的借貸、商業交易、支付工資等。如果轉賬記錄涉及到非法活動,例如洗錢、詐騙、貪污等,那么它們可能成為起訴的證據之一。至于個人間的男女關系,一般來說,轉賬記錄本身并不涉及違法行為。但是,如果這些轉賬記錄涉及到非法活動,例如性交易、人口販賣等,那么它們可能會引起執法機構的關注,并可能成為調查和起訴的一部分。
起訴必須的條件具體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屬于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范圍,并且屬于本院管轄范圍,否則法院無權對案件進行審理。起訴的方式,以書面起訴為原則,以口頭起訴為例外。
民事立案需要的材料:
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加一份提交副本;
2、證據材料,即用以證明我方訴訟觀點的理由,用以說服法官支持自己;
3、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復印件核對后退還原告)、復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還有些其他的如管轄依據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丈夫出軌給小三轉賬怎么要回
老公轉賬小三,要回的方式有:
1、可以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回財產;
2、可以找到小三協商要回財產。
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及夫妻財產共有制,除非有書面約定,否則夫妻任何一方掙的錢都屬于夫妻共有。
小三會被法律認定為惡意第三人,把共同財產無償贈與給小三,嚴重損害了女方的財產權益,法院通常都會判決贈與合同無效,要求小三返還財產。
收集證據需要注意:想要回小三花的錢,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到證據,比如老公給小三的轉賬記錄,對方的信用消費情況、銀行卡流水情況,以及有沒有消費憑條等等,有了這些證據后還可以收集對方錄音或書面憑證等,但是要注意取得的證據和取證方式要合法。
夫妻的個人財產有以下這些: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起訴追回轉賬款項需要證據:
1、小三的身份信息。需要知道小三是誰你才能去起訴,否則法院不受理。
2、雙方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證據。這個證據比證明婚內出軌的證據要求低一些。可以收集聊天記錄、親密照片、出軌方主動承認的錄音,簽署的悔過書等等。
3、雙方之間有金錢來往的證據,不需要全面,可以只提供一部分,足夠立案就可以。立案后,配偶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出軌方的銀行交易流水,微信轉賬記錄等,根據查到的金額,變更訴訟請求,把后面查出來的追加進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六百六十三條 【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贈與的法律后果】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男女朋友之間分手了可以起訴要回錢嗎
男女朋友關系分手了當然可以要回錢,只是看你面子放不放得下來,在男女關系中熱戀的時候當然喜歡轉錢給對方,但是那個時候大多都是自愿的,不過你轉錢的時候要是并未說明是借給她的話,估計要回來是有點困難的了,因為你是主動給她轉錢的,并不是她向你借的或者詐騙你的。
不過按照法律程序的話,戀愛期間的轉賬分為以下幾個情形,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戀愛期間的轉賬法律關系上有可能認定為借貸,也可能是贈與,或者婚約財產糾紛以及不當得利等。不同的法律關系因為成立的條件、適用的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的分配等均有不同,導致判決結果也所差異。
1.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除了應當有如轉賬等的借款交付行為之外,還應當有借錢合意的成立。因此,原告在以民間借貸這一法律關系起訴時,除了轉賬記錄外,還應當出具雙方就該筆轉賬達成了借貸合意的證據,比如對方明確表示要借錢的消息記錄、借條等,否則有可能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后果。
2.贈與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的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但是無償并不表示是沒有條件,贈與根據是否附有條件可以分為無條件贈與和附條件贈與。
根據《合同法》第186條,在贈與成立后,贈與物交付之前,除了扶貧、救災等公益性質外,贈與人有任意撤銷贈與的權利,但是在贈與物交付之后則不得撤銷。而附條件的贈與,如果是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在解除條件成就時贈與人可以選擇解除贈與。
情侶之間的轉賬,如果僅僅只有轉賬記錄,沒有證據表明屬于借款,則有可能被定性為贈與。但具體是無條件贈與還是附條件贈與,各個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根據具體案情、結合地方的經濟發展情況等,法官自由裁量空間較大,認定也有不同。比如,有的法院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條件,以酌定的金額標準劃分,小于該金額的認定為戀愛期間表達情誼的無條件贈與行為,而大于該金額的則認定為以共同生活或者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的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在雙方分手后,因為贈與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贈與人解除贈與,因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也有法院酌定返還一定金額的轉賬,其他的視為無條件贈與。
另外,一些含有特殊意義的轉賬
比如“520”、“1314”等的轉賬行為
一般被認為是表達情誼的無條件贈與行為。
3.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合法依據而取得利益的同時使得他人遭受損失。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后,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當不當得利是基于欠缺給付目的(自始欠缺給付目的或給付目的不能達到等)而發生的給付行為,也被稱為給付不當得利。
情侶之間的轉賬往往多而雜,金額大小不一,多數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給付行為是借貸還是贈與。在此情況下,部分法院認為金錢往來性質及目的往往難以言明,不宜將涉案錢款性質簡單認定為民間借貸或贈與。因為雙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締結婚姻關系的目的已經不能達到,故屬于沒有合法依據取得的財產,應當認定是接受轉賬的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
4.婚約財產糾紛
在我國的傳統婚俗中,男女雙方談婚論嫁之時男方往往需要給付女方錢財以表達訂立婚姻的誠意,即通常所稱的彩禮。此時法律關系雖然屬于附條件贈與的范疇,但因其有別于一般贈與,法院審理過程中有單獨的案由,即婚約財產糾紛。彩禮的給付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當一方舉證證實轉賬確為彩禮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當予以返還”。
5.刑事詐騙
如果一方隱瞞或者虛構事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戀愛哄騙對方錢財,達到法定數額的,可能構成詐騙罪。成立詐騙罪,不能僅僅依靠轉賬記錄,還需要結合其他證據,并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才能綜合認定。
分手了,轉賬的錢還可以要回嗎?
一般情況下,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是借款等類型轉賬,則一般可以要回。
具體情況如下:
如果是情侶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這部分款項可以要回,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轉賬人不能證明該款項是對方的借款,則一般不能要回,除非轉賬人能證明該款項是對方的借款,其他情況一般會視為贈與,一經交付即無法隨意撤回。
需要注意的是,財產的所有權已經轉移過去了,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法院不會支持。
以談戀愛為理由三年騙轉賬60000多,現在要分手咋起訴了?
確定自己不是在過河拆橋?談戀愛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人家和你談了三年花了這么多錢,平均一年兩萬,我覺得不屬于詐騙范疇吧。如果是通過微信紅包給的,如果是加了備注比如什么什么節快樂,或者寶貝什么什么這種事沒辦法退回的。如果沒有加備注,找出所有的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追回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