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如何解讀(簡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辯權如何理解
法律主觀: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辯權的相關理解主要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的情形。先履行抗辯權屬于合同抗辯權的其中一種類型,體現了對先期違約的抗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合同履行的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抗辯權是針對請求權而言的一種對抗權。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履行抗辯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1、同時履行抗辯權。2、先履行抗辯權。3、不安履行抗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合同履行抗辯權的含義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義務人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權利。合同履行抗辯權的設置,使當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行為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合同履行抗辯權有三種
法律主觀:
一、合同履行抗辯權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是在合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置,使當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
二、不安抗辯權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
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所謂中止履行,就是暫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義務仍然存在。在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此處所謂適當擔保,既指設定擔保的時間適當,更指設定的擔保能保障先給付義務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至于擔保的類型則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等。
(二)先給付義務人解除合同
按民法典規定,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后,后給付義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先給付義務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
(三)后給付義務人的行為構成違約時,應負違約責任
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適用條件,即取得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辯權將對雙方當事人產生何種影響,這就是不安抗辯權的效力。根據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內是否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可將不安抗辯權的效力劃分為兩個層次。
1、第一次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中止履行乃暫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義,因此它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關系消滅,而是維持合同關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則其行為構成違約,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擔債務責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應當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均可。借鑒英美法系預期違約制度的有關規定。我認為,該合理期限的確定應根據個案具體情況而定,但以不超過30天為宜。
(2)在合理期限內,后履行方未提供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而要求對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絕。
(3)在合理期限內,后履行方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先履行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擔?;蚧謴吐男心芰?,先履行方不獲對待給付的危險消失,因此應當恢復履行合同。此時,充分體現了不安抗辯權的一時抗辯權的性質。
2、第二次效力
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后履行方未提供適當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則發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中國民法典明確賦予先履行方以解約權,這是對大陸法系各國不安抗辯權制度的重大發展,從而使得該制度能夠為先履行方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保護。
三、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須有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根據在于雙務合同功能上的牽連性,因而它適用于雙務合同,
而不適用于單務合同和不真正的雙務合同。可主張同時履行抗辯的,系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生的對待給付。如果雙方當事人的債務不是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發生,即使在事實上有密切關系,也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因此,成立同時履行抗辯權,必須有雙方當事人基于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這一要件。
(二)須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同時履行抗辯權制度,旨在使雙方當事人所負的債務同時履行,所以,只有雙方的債務同時屆期時,才能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如果一方當事人負有先履行的義務,就不由同時履行抗辯權制度管轄,而讓位于不安抗辯權或先履行抗辯權。
(三)須對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提出履行債務
原告向被告請求履行債務時,須自己已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則,被告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不過,原告未履行的債務或未提出履行的債務,與被告所負的債務無對價關系時,被告仍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告的履行不適當時,被告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但在原告已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時,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四)須對方的對待給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時履行抗辯權制度旨在促使雙方當事人同時履行其債務。對方當事人的對待給付已不可能時,則同時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達到,不發生同時履行抗辯權問題,應由合同解除制度解決。
綜上所述,合同的履行抗辯權主要包括上述三種,即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以及不安抗辯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中規定的合同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任何一方因對方
法律主觀:
雙務 合同履行 抗辯權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以及 不安抗辯權 。其中關于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規定為:當事人互負 債務 ,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如何解讀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的解讀是對抗請求權或者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履行瑕疵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