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是否必須履行(簽了合同違約了不履行怎么辦)
合同一旦簽訂生效,不論合同簽訂過程中發生了什么都必須履行嗎?
并不一定。在特定情形下,一方當事人有權撤銷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一旦簽訂生效,不論合同簽訂過程中發生了什么都必須履行嗎?
并非如此。在特定情形下,一方當事人有權撤銷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根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因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當事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一旦簽訂生效,不論合同簽訂過程中發生了什么都必須履行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訂立時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當事人有權撤銷合同,可撤銷的合同被撤銷后,合同無約束力,無需履行。若合同中出現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等,合同無效的,合同無約束力,無需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是否應當明確雙方必須履行的責任
嚴格 履行勞動合同 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承擔的義務?!秳趧臃ā返谑邨l規定:“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 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钡谑艞l把遵守勞動紀律和 違反勞動合同 的責任列為 勞動合同內容 的必備條款。根據這些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時,應明確雙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責任的內容,其中包括勞動者在 合同履行期 內隨意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應承擔的責任。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 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笨梢?,勞動者在合同履行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是有一定條件的。自行離職不辭而別,是一種違約行為,應當按照規定向用人單位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是必須主動履行的嗎
不是必須,原則上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但沒有強制性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本身的性質、合同的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但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格、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可以協議補充,如不能達成補充協議,可根據合同的規定或交易習慣確定。
根據合同法的自愿原則,訂不訂合同、與誰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如何等,由當事人自愿約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對當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約束力。所謂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合同義務是每個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簽了合同就要遵守合同上的法律嗎
簽了合同就要準守。合同一經簽訂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簽訂對象的主體資格。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背景比較復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況等;
2、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有些企業在簽訂合同時,經常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這雖然為企業起草合同節省了時間,但由于對合同性質了解的不細致,經常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3、注意嚴謹用詞。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因為不嚴謹的用詞不僅會讓有心人鉆空子,還會給自己添不少麻煩;
4、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岸ń稹笔莻囊环N擔保方式,具有懲罰性質,在民法典上被稱為定金罰則,“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但在實踐中,卻有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
5、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往往涉及多類商品。但他們在合同中往往只明確全部商品的總價,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合同部分履行爭議,就會導致尚未履行的商品難以確定其價值的問題。
綜上所述,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當事人相互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簽了合同就一定要按合同執行嗎?
簽訂合同,如果合同有效就必須履行。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