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判決書模板(民事訴訟判決書模板圖片)
法院離婚判決書樣本
x x 市 x x 區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06) x 法民初字第1133號
原告x x x(又名x x x ),女,生于1982年2月8日,漢族,待業,住x x省x x市x x鎮x x村8組13號。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 x x,男,生于1974年8月5日,漢族,職業,住址。
委托代理人x x x,x x 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x x x 與被告x x x 離婚糾紛一案,本院于2006年10月13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x x x 獨任審判,按照簡易程序于2006年11月6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被告x x x 及其委托代理人x x x 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x x x 訴稱,原、被告于1999年認識并相戀,2001年生一子取名x x x ,2003年5月16日補辦結婚手續。原、被告婚后經常吵架,感情不和,被告于2003年出走打工,原告為搞好關系于2004年與被告一起生活,在此期間原、被告夫妻關系更加惡化,經常打罵,原告被迫回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一直與原告的父母一起生活,現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夫妻關系,子女由原告撫養,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辯稱,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原告所訴不是事實,其起訴被告不能理解,故不同意離婚。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在外務工期間認識、戀愛并同居,2001年農歷6月20日生一子,因原被告長期在外務工,兒一直隨原告的父母生活。2003年5月12日在婚姻登記機關補辦婚姻證。原、被告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有VCD機一臺,無共同存款、債權債務。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較好,但從2004年以來,由于被告長期在外從事職業,原、被告相聚時間較少,逐漸夫妻感情出現裂痕。
上述事實,有當事人當庭陳述,結婚證,照片,x x 村民委員會證明,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原、被告婚后由于工作關系,長期分居兩地,聚少離多,又未注重溝通交流,導致夫妻感情逐漸疏遠以致出現裂痕,經本院調解和好未果,現原告堅決要求離婚,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其離婚請求本院予以準許。子女長期隨原告的父母生活,原告要求子女由其撫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有利,本院予以支持。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準許原告x x x 與被告x x x 離婚。
二、婚生子隨原告生活。
三、共同財產VCD機一臺歸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400元,合計450元,由原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同時,直接向該院預交上訴費用(金額與一審同)。遞交上訴狀后上訴期滿七日內仍未預交訴訟費用,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雙方當事人在法定上訴期內均未提出上訴或僅有一方上訴后又撤回的,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判決的全部義務。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決內容生效后,權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當事人是自然人的為一年,一方或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審 判 員 x x x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書 記 員 x x x
二審民事判決書格式
法律主觀: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依法提起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發現第一審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執行審判程序上是否正確。一、二審民事判決書格式上訴人(原審××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被上訴人(原審××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除雙方當事人的稱謂外,與一審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上訴人×××因(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寫明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保ǜ爬▽懨髟瓕徴J定的事實和判決結果,簡述上訴人提起上訴的請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訴人的主要答辯,以及第三人的意見。)經審理查明,(寫明二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本院認為,(根據二審查明的事實,針對上訴請求和理由,就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上訴理由能否成立,上訴請求是否應予支持,以及被上訴人的答辯是否有理等,進行有分析的評論,闡明維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寫明判決結果。分四種情況:第一、維持原判的,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钡诙⑷扛呐械?,寫:“1、撤銷××××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2、(寫明改判的內容,內容多的可分項書寫)?!钡谌⒉糠指呐械?,寫:“1、維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的第×項,即(寫明維持的具體內容);2、撤銷××××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的第×項,即(寫明撤銷的具體內容);3、(寫明部分改判的內容,內容多的可分項書寫)。”第四、維持原判,又有加判內容的,寫:“1、維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2、(寫明加判的內容)。”〕(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審判長×××審判長×××審判員×××××××年××月××日書記員×××二、二審判決生效時間1、我國法律對一審判決生效很明確,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為上訴期,過15日未上訴的判決就生效。而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審結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決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目前我國的法律僅規定二審判決是生效判決,并沒有明確具體的生效時間。那么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觀點:(1)二審判決作出之日生效;(2)二審判決宣判之日生效;(3)二審判決送達之日生效。三、二審不服怎么辦采用審判監督程序。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3、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一、民事訴訟二審是不是終審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否進行再審由人民法院決定。二、民事訴訟二審程序上有何規定第二審程序由當事人上訴而引起的。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會將副本在5日內送達被上訴人,由此時間可推算對方是否上訴,當然也可以詢問一下承辦法官,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決書。如果收到上訴狀,被上訴人有15天答辯期,二審答辯較一審重要,因為一審要開庭審理,當庭可以詳盡發表意見,而二審由開庭審和書面審,若不交答辯狀,而法院又決定書面審,則發表意見的機會就少。所以,應重視寫好二審答辯狀。原審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后,應在5日內連上訴狀、全部案卷、證據,報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后應在3個月審結判決上訴案,30日審結裁定上訴案。二審與一審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可以書面審理,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的,可自行判決裁定;另一個特點二審合議庭由審判員組成,沒有陪審員。當事人可以對二審合議庭人員提出回避的申請。一般二審開不開庭,關鍵看雙方對事實認定是否有意見,如果是適用法律問題,一般不開庭;事實出入較大,一般會開庭。
民事判決書格式范文
民事判決書是指對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所作出的書面決定。
民事判決一般由四部分構成,即①首部,寫明民事案件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案由;②主文,是民事判決書的核心,要求對該案所涉及的事實和證據作明確的概述,特別是法院查明的事實要寫清楚;③判決結果,即法院根據什么決定原告的請求是否應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寫清楚;④尾部,寫明審判庭的組成、人民法院名稱等內容。
特別提示:民事終審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上訴的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一審判決進行審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
二審判決書應當寫明:①案件的當事人、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②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③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④判決效力及判決法院。
民事二審判決一經宣告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判決書應當寫明:(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二)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p>
法院判決書樣本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模板:
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____)____民再____號
抗訴機關:____人民檢察院。
申訴人(一審、二審訴訟地位):____,____。____
被申訴人(一審、二審訴訟地位):____,____。____
二審上訴人/二審被上訴人/第三人(一審訴訟地位):____,____。___。(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申訴人____因與被申訴人___及___(寫明原審其他當事人訴訟地位、姓名或名稱)____(寫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____)____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向____人民檢察院申訴。____人民檢察院作出____號民事抗訴書,向____人民法院提出抗訴。____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號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審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了本案。____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____出庭。申訴人____、被申訴人____(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訴訟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稱)到庭參加訴訟。(未開庭的,寫明: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____人民檢察院抗訴認為,____(概括寫明人民檢察院的抗訴理由)。
____稱,____(寫明再審過程中申訴人的再審請求、事實和理由)。
____辯稱,____(概述被申訴人的答辯意見)。
____述稱,____(概述原審其他當事人的意見)。
____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____(寫明一審原告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認定事實:____。一審法院判決:____(寫明一審判決主文)。
____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請求:____(寫明上訴請求)。二審法院認定事實:____(概述二審認定事實)。
二審法院認為,____(概述二審判決理由)。二審法院判決:____(寫明二審判決主文)。
圍繞當事人的再審請求,本院對有爭議的證據和事實認定如下:
____(寫明再審法院采信證據、認定事實的意見和理由,對一審、二審法院認定相關的事實進行評判)。
本院再審認為,____(寫明爭議焦點,根據再審認定的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對再審請求進行分析評判,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____(對當事人的再審請求是否成立進行總結評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____項、____(寫明法律文件名稱及其條款項序號)規定,判決如下:
一、____;
二、____。(以上分項寫明判決結果)
____(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_____
審判員_____
審判員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p>
書記員_____
【說明】
本判決書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制定。供因人民檢察院抗訴,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受指令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后作出實體處理用。
擴展資料:
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規: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從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聯網全面公布,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曬”的4類判決書外,公眾均可隨時查閱。
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文書格式的要求,此判決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首部
⒈標題
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法院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即“民事判決書”。
⒉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表述為“[年度]×民初字第××號”。如系經濟糾紛案件,案件性質代字為“經”字。
⒊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提起反訴的,在判決書中還應表明各自當事人在反訴中的稱謂,如“原告”、“被告”。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應寫明是何種訴訟代理人,應具體寫明其稱謂: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寫明其姓名等基本情況。②被告:除稱謂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況寫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寫明其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⒋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
應表述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到庭參加訴訟。本案已審理終結?!?/p>
正文
事實部分首先寫明當事人的請求和爭議的事實與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寫明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理由及各自訴訟請求。即原告具體要求解決什么爭議的問題,如何解決及其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訴訟請求所持的態度,陳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以表明雙方起訴或答辯各自所持的態度或依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判決書
民事判決書的格式
(201×)建初字第256號
原告××市××××開發公司(以下稱開發公司),地址在本市××10號。
法定代表人劉××,開發公司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馮××,××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男,1950年3月4日生,漢族,××市××研究所工人,住本市××20號。
判決書正文......
本案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用100元,由張×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省××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
審判員:李××
審判員:管××
199×年×月×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萬××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民事判決書是指對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所作出的書面決定。民事判決一般由四部分構成,即首部,寫明民事案件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案由。
主文,是民事判決書的核心,要求對該案所涉及的事實和證據作明確的概述,特別是法院查明的事實要寫清楚。判決結果,即法院根據什么決定原告的請求是否應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寫清楚。尾部,寫明審判庭的組成、人民法院名稱等內容。
特別提示:
民事終審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上訴的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一審判決進行審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二審判決書應當寫明:案件的當事人、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判決效力及判決法院。民事二審判決一經宣告即發生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