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混同有怎樣的法律后果
債權債務混同的法律后果如下: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事實。債權債務的混同,由債權或債務的承受而產生,債權承受或債務承受可以因不同的法律事實而產生,一般債權承受有以下幾種法律情形:債權人繼承。概括承受。業務承受。
債權債務混同的例子
繼承:甲欠乙債務,沒有清償,后甲死亡,乙為繼承人。此時乙在繼承財產的同時繼承了甲的債務,于是債權債務歸于同一人,債務消失。
經典例子:A和 B兩個企業合并了,用一棟價值1500萬的房產作為抵押,A企業欠B企業1000萬。相關的案例我沒見過,B企業用這1000萬債權和抵押權質押給了 C,B對于A的債權就沒了,所以我特別設定了抵押權,借款500萬。
法律分析:例如: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債務,沒有清償,后乙公司將甲公司兼并。此時債權債務關系就變成了:甲公司的繼承人乙公司欠乙公司債務,債權債務歸于同一人,債務消失。
公司法資產混同的責任是什么?
1、公司法資產混同的責任是什么? (1)因財產混同,導致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財產混同法律規定股東需要擔責嗎公司、股東的財產若是混同,可能將會導致股東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法律分析:公司與股東財產混同屬于公司人格混同的主要形式,出現人格混同可以解開公司面紗,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和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法律分析:公司財產混同主要表現為公司經營場所、主要辦公和生產設備確以及財務的混同三個方面。由于公司經營場所是固定的,因而認定公司場所和辦公生產設備混同相對容易一些。
什么是混同
1、混同 [hùn tóng] [混同]基本解釋 將本質上不同的人或事物同等看待 [混同]詳細解釋 合一,統一。《漢書·地理志下》:“此混同天下,一之虖中和,然后王教成也。
2、混同是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法定情形之一,指的是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廣義的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兩個法律上的資格,歸屬于同一人,因混同導致權利或義務消滅。
3、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原則上致使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
4、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原則上致使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債權債務的混同,由債權或債務的承受而產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與特定承受兩種。
5、校解析答案: 混同是指債權與債務同屬一個人,即同一個人既是債權人同時又是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債的關系已無存在的必要,應歸于消滅。
債的混同效力
1、法律分析:債權債務的混同,由債權或債務的承受而產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與特-定承受二種。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如企業合并,合并前的兩個企業之間有債權債務時,企業合并后,債權債務因同歸一個企業而消滅。
2、債權債務混同的效力:債權債務終止,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享有債權,債務人也不需要向債權人履行義務,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債權債務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
3、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債權債務終止,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4、債務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法律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債權債務終止,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