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怎么處理(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怎么處理課件)
發生事故處理順序
法律分析: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發生安全事故后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1、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報告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行政部門。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3、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八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十一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八十二條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搶救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時當時應該如何處理
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時當事人要做到以下幾點:
1、確認傷者情況。確認傷者嚴重程度,對傷者不要有任何的責怪之意,主動關心。但是不要主動對傷者采取救助措施,因為非專業人士,不能確定傷者情況,盲目的救助只會加重傷者的情況。
如果傷者受傷嚴重當事人要主動撥打急救電話,如果傷者可以自行移動當事人要主動輔助傷者移動到安全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并等待交警的到來。若是當事人雙方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可以不用報警。如果傷者受傷嚴重在撥打報警電話后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待警察和急救人員的到來,不要移動傷者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2、對現場拍照。照片要清晰的反映出傷者所在的位置和車輛的位置以及參照。拍攝照片時如果不能全景拍攝可以分次拍攝,如果分次拍攝的話每張照片都要有分到線標志參照,以準確的確定車輛或傷者的位置。
3、警察到場以后要向警察清晰準確的闡明事故發生過程,并提交事故照片。在陳述事實時要盡可能客觀的陳述事實,雙方責任的判定當事人無需闡述個人觀點,警察會依據現場來對雙方的責任進行劃分。
4、發生事故以后警察不可避免的會要求扣車或者扣留駕照;這時候當事人不要慌張,只需要仔細的閱讀警察給的扣證單并保管好扣車單即可。如果傷者需要送醫院進行救治,這時候當事人要做到配合;當然如果需要墊付醫藥費的時候,當事人可以選擇等責任劃分結果出來之后墊付醫藥費。如果傷者家屬到場要說明事發情況并告知自己的聯系方式;說明要其保管好醫藥費的收費憑證等責任劃分結果出來之后進行賠償。
5、事故發生后要通知保險公司記錄報案號。
6、事后主動聯系傷者約定調節時間。調解時,避免發生沖突,或者打不成共識,可聯系警察到場。對于事故責任的劃分要尊重警察的意見,但是如果遇到要求當事人次責變為全責的所謂的進保方案,當事人一定不要接受。如果不能達成共識可以進行第二次調解,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選擇請律師介入案件。
7、當自己的車損壞后,修車時要謹記只墊付自己應該墊付的費用;不再自己責任范圍之內可等調解時要求對方墊付。
8、調解時一定要帶上責任認定書、定損單、維修單以及發票。還有傷者的醫藥費清單。
9、對于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自己不能接受的,可以再次協商,協商不成當事人也可向法院起訴,以期重新劃分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時,切記不要慌張,要通過正當的途徑解決,不要逃避責任,或者不顧傷者的生命安危逃逸,但是也要謹記,不是自己的責任一定不要承擔,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向專業人士求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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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該如何處理?
這個要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區分。
如果只是輕微擦碰,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建議雙方協商處理,交警通常也會首先建議協商處理。因為走保險程序,雖然現在有快賠通道,但理賠金額不大還會影響后一年的保險折扣,不太劃算。如果雙方協商無果,可以進行報警處理(交警:122)。如果因為事故造成當前路段擁擠的,可以進行拍照留證后將車輛遷移但路邊使道路恢復通暢。
拍照要注意突出狀況,例如兩輛車不同角度的全景,是否壓線違規,是否違規轉向掉頭等。
交警到達現場會根據現場情況判斷責任情況,是全責,主責,同責,次責還是無責。如果有酒駕,違規變道,轉向,掉頭,逆行等情況,通常會被判全責。全責需要承擔全部責任。同責通常會各自負責修理各自的車輛。
交警通常也會首先建議雙方協商,如果協商無果,會扣押交換雙方的行駛證副本。等有處理結果后才會歸還。如果事情比較嚴重的,還會扣押車輛,如果要取車輛,還需要繳納一定的拖車費和停車費。
通過交警定責后,就可以確定主責的一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勘察。在勘察員勘察后可以進行車輛定損維修。通常會去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點,因為這樣就不用自己出錢,保險公司會直接與維修點進行結算。如果不在維修點,那就有可能需要自己先行墊付,然后憑發票報銷。無責的車輛修好之后就可以提車開走了。
保險公司通常只會賠付車輛的維修費,如果還有其他的費用糾紛,例如:誤工費、車輛折舊費等。可能就需要通過一定途徑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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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警受理
接警受理是處置化工災害事故的第一關,是關系到處置人員安全和處置成敗的首要環節。一是接警受理必須做到“地點清、情況明”。首批趕赴現場處置的力量接受任務時對災情和危害性的判斷主要來源指揮中心的出車指令,如果接警受理這一關沒把好,情況不明確,就會造成不可預計的后果。二是接警受理必須了解災害事故的形式,事故物質的種類、品名、狀態、理化性質。這對事故先期的處置判斷具有決定性作用,是首批力量調集具有針對性、合理性的主要依據。三是接警受理必須注意要通過各種途徑,了解一些事故地點的詳細情況。如化學危險品名稱,泄漏還是火災,是發生在儲存運輸中還是發生在生產工藝過程。通過紅匣子或化學災害事故處置輔助決策系統可以查理化性質和處置方法,現場指揮員才能心中有數不怯陣,如上虞“5•25”萊特佳甲醇儲罐爆炸燃燒事故;上虞“7•18”宏化化工原料倉庫甲醇鈉爆炸燃燒事故,都很好的利用紅匣子和化學災害事故處置輔助決策系統查到該物質理化性質和處置方法。
(二)力量調集
處置化工災害事故的消防部隊并非多多益善,要根據聯動、精干、夠用、有防備的基本原則來確定。力量調集基本要求是:“準”、“快”、“強”。即案發地址、處置對象、災情形式要“準”;處警速度、災情判斷、力量調派要“快”;第一出動、特殊裝備、指揮力量要“強”。一是啟動城市災害事故應急體系。一個城市或地區發生災害事故,必須有政府組織指揮,全社會共同面對,消防部隊積極參與,或者說消防部隊是前沿處置的拳頭、尖刀或主力。二是實現責任區消防中隊與特勤、臨近大(中)隊的最佳搭配。責任區消防中隊仍然是處置化工災害事故的第一出動力量,因為情況熟悉,又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能較好地實施控制措施。三是及時調動社會聯動力量。在消防部隊接警出動的同時,要及早調動社會聯動力量,包括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環保檢疫、供電供水,交通運輸等單位力量,以便完善救援功能,增強救援力量。四是組織必要的第二道防線?;暮κ鹿?,往往容易引發爆炸燃燒災害,現場指揮員在組織處置時,一定要調集相應數量的兵力在現場附近待命,一旦出現爆炸燃燒等突變,立即投入作戰,控制局面。
(三)查明險情
查明情況是正確決策,有效處置的前提條件。一是詢問知情者。要詢問單位工程技術人員,了解化學物質正確的品名和理化特性、儲存總量、泄漏流量及有關技術情況,了解災害區域及其周邊環境特征,人口及單位分布情況,以便心中有數,輔助決策。二是現場偵檢。偵檢是化工災害事故處置的首要環節,要利用偵檢儀器檢測事故現場氣體濃度和擴散范圍,并做好動態監測。根據災害情況不同,派出若干偵察小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偵察小組由2-3人組成(其中1人應為單位技術人員)。三是檢索決策輔助系統。整個指揮網絡要啟動預先制定的災害事故處置預案,指導參戰官兵實施正確的行動,明確注意事項;參照化學災害事故處置決策輔助系統,科學劃定泄漏物擴散范圍;咨詢專家,聽取
(四)設置警戒
警戒是根據?;凡暗姆秶?,為減少人員傷亡或其他次生災害而劃定的一個區域,根據偵察和檢測情況,確定警戒范圍,設立警戒標志,布置警戒人員。根據實戰處置經驗,不明情況下化學物品災害事故警戒設置范圍上風100米之內為重危區,100—150米輕危區,150—200米為消防活動區,200米以外為安全區,下風方向根據風速等周圍環境而定。
(五)加強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毒性劃定相應的危險區域,進入事故現場,都要佩戴隔絕式呼吸器,進入內部執行關閥任務的攻堅隊員內衣必須著純棉,外著全封閉式防化服,或其它型號的防化服。一是進入重危區,人員實施一級防護,特別是皮膚、呼吸道不得接觸。二是進入輕危區,人員實施二級防護。三是凡在現場非安全區域參與處置的人員,最低防護不得低于三級。
(六)處置對策
針對不同化工災害事故,處置對策主要有:關閥斷源、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回收等。在處置的同時,堅持先救人。一是救人第一。如果有人員被困,組成救人攻堅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應立即將被困人員解救出來,專勤小組和特勤中隊要承擔重任。二是噴霧稀釋(降毒)。以泄漏點為中心,在儲罐、容器的四周設置水幕或噴霧狀水進行稀釋降毒,使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但不宜使用直流水。三是關閥斷源。生產裝置發生泄漏,消防隊員積極配合事故單位有關技術人員和業務技術熟練的工人在嚴密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斷絕物料供應,切斷事故源。消防隊員負責開花或噴霧水槍掩護。四是倒罐轉移。儲罐、容器壁發生泄漏,無法堵漏時,可采取倒罐技術倒入其他容器或儲罐兩種方法。利用罐內壓力差倒罐,即液面高、壓力大的罐向空罐導流,用開啟烴泵倒罐,輸轉到其它罐,倒罐不能使用壓縮機。壓縮機會使泄漏容器壓力增加,加劇泄漏。采取倒罐措施,須與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共同論證研究,在確認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組織實施。五是實施堵漏。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泄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為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管道壁發生泄漏,可使用不同形狀的堵漏墊、堵漏袋等器具實施封堵。根據泄漏對象為非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入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六是引火點燃。采取點燃的措施,應具備安全條件和嚴密的防范措施,必須周全考慮,在技術人員協同下謹慎進行。點燃原則,根據現場情況,無法實施堵漏,不點燃會帶來更嚴重的災難性后果,在人員密集區泄漏,無法轉移,而點燃則導致穩定燃燒。點燃準備確認危險區域內人員撤離,冷卻、滅火、掩護等防范措施準備就緒。泄漏周圍經檢測沒有高濃度混合可燃氣體。點燃方法使用長竿點燃,輔設導火索點燃、拋射火種點燃等方法。七是盛裝化危品的容器體積不大,且仍在泄漏,可將盛裝化危品的容器轉移到安全容器中,交有關部門處置。對已泄漏的化危品采取藥劑中和或用輸轉泵收集起來,清除污染。
(七)洗消處理
化工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及附近的道路、水源都有可能受到嚴重污染,若不及時進行洗消,污染會迅速蔓延,造成更大危害。一是裝備人員洗消。為減少污染的擴大,杜絕二次污染,在處置過程中,要對警戒區作業人員、器材裝備進行徹底的洗消,消除化危品對人體和器材裝備的侵害,洗消必須在出口處設置的洗消間或洗消帳逢內進行,洗消液要集中回收。二是環境洗消。可用化學消毒法,把消毒劑水溶液裝于消防車水罐,經消防泵加壓后,通過水帶、水槍以開花或噴霧水流噴灑。也可用物理消毒法,即用吸附墊、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質,吸附回收后轉移處理,也可用噴射霧狀水進行稀釋降毒。
三、處置行動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進入警戒區的搶險人員要精干,指戰員要在做好自我防護的情況下進入警戒區。進入毒區必須著隔絕式防化服,佩戴空呼器,戴絕緣手套;防化服內手套、面罩等部位,著裝前要先涂上滑石粉,以保持皮膚干燥。要從上風或側風方向進攻,并用噴霧水槍進行掩護。
(二)指揮部的設置、救援車輛停放,警戒安全區域(消防活動區)設在上風方向。
(三)對不明化危品必須取樣進行化驗,不能憑經驗想當然來確定是什么化危品。
(四)整個處置行動必須有足夠的氧氣(空氣)供應。
(五)發生化學污染,官兵到場后要視情況通知化學專家到場處置。
(六)在處置化危品泄漏時,要采取措施防止化危品流入下水道及江河之中。
著急上班但是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處理
唉,這種事情我遇到過。
我也是著急上班,因為路上堵車,眼看著要遲到了,一路上也是罵罵咧咧。在過一個紅綠燈的時候,我在直行道上,直行的綠燈亮了后,從左邊左拐路上插進來一輛車,我剎車不及,兩車就蹭上了。
只能下車,拍照,打122,打保險公司電話,然后就是給公司打電話,告知除了交通事故,并強調說“不是我的責任”。
等處理完了再去公司,都快到中午飯點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好在公司并沒有扣我的錢。
發生車禍后怎么處理的一個流程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流程:
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存證據、搶救傷員:
2,向交通警察報警;
3、在確保區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并樹立危險標志;
4、撒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后續事宜。
5、要協助現場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