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事故全責方不配合理賠怎么辦)
交通事故一方一直拖不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我們可以選擇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出了交通事故約對方去處理對方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法律主觀:
出現交通事故對方一直不來處理的應對方法有:
1、報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認定書;
2、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支付損失費用;
3、直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侵權訴訟。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后,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怎么辦
一、出了交通事故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怎么辦1、出了交通事故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方式如下:(1)報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認定書;(2)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等;(3)向法院提起訴訟,宣判后再不給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1、受理報案;2、現場處理;3、責任認定4、裁決處罰;5、損害賠償調解;6、向法院起訴。
發生車禍后對方全責,與保險公司協商后,對方一直不賠錢該怎么辦?
在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還是非常大的,其實這種情況大家也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但是如果大家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這種情況,那么也不要太過擔心,只是需要按照法律的正常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可以了。發生車禍之后對方全責,跟保險公司協商之后,對方一直不賠錢應該怎么辦?
一、找對方協商
二、起訴處理
這場交通事故的發生對方是全責,所以對方是需要對交通事故發生的金額進行賠償的,保險公司會按照正常的手續進行理賠。所以在這場交通事故中,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是需要對當事人負責。可是這個時候對方卻一直不進行理賠,那么這個時候大家可以收集一定的證據,然后提交給法院的有關人員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把這個問題交給法官進行處理,然后法院會進行判決,并且強制執行。
三、結語
這個問題大家也沒有必要太過擔心,其實這筆錢最終肯定是會賠償給當事人的對方,如果一直不愿意進行理賠的話,就只能夠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處理了。在這個過程之中涉及到的因素也還是比較多的,大家應該了解一下具體的規定。
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是對方拖著不賠償,怎么辦?
可以拿著事故認定書讓交警部門通知雙方,讓交警主持調解,如果協商不成,您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了。
擴展資料:
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是對方拖著不賠償,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
有事故責任認定,有相關損失的證據,寫好訴狀到法院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參考資料:【法律援助】交通事故賠償執行難 法律援助維權弱勢女
交通事故中,車主拖延不處理應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中車主拖延不處理解決方式如下:
1、出了交通事故對方總拖著不處理,當事人可以主動協商和解;
2、申請交管部門調解。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賠償爭端,可以通過申請交管部門調解的途徑解決;
3、提起民事訴訟。
出車禍對方全責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
2、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然后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
3、定損中心一般都和修車廠掛鉤的,如果定損以后就決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不用交費,無責方修好車去就可以離開,把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復印件給對方;
4、修好車后,去提車的時候需要先把修車費用交給修理廠。修理廠會給打印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車禍傷者出院后,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索賠流程: 一、 事故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 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交警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三、 首先,根據責任承擔情況與對方按照以下情形協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養人,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親屬辦理后事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應的財產損失等; 若受害人受傷的,治療終結后,申請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傷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養人,是否需要輔助器材,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輔助器材費、住宿費、相應的財產損失等。 四、 協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訴。 案件的處理涉及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政策,其中關鍵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和理由,只有這樣才能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計算索賠的具體項目金額,從而最大化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出交通事故車被扣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怎么辦
出交通事故車被扣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方法如下:
1、盡早讓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樣解決事故的前提,也是作為解決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
2、交警暫扣了車子,如果雙險齊全,應該說車子在十來天內會退還;
3、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電動車相撞交警處理流程是什么
1、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財產損失由公安機關作出損失評估,人員傷殘,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3、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責任認定;
5、雙方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6、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