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有欠條可以起訴嗎(欠錢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欠錢有欠條起訴有用嗎
到法院起訴非常有用。欠款不還,不要拖著,直接起訴到法院有以下幾個重要的作用:
第一,通過法院裁判定紛止爭,確定權利義務的內容,比如被告應當在判決生效后幾日內還款。
第二,判決生效后,對方不履行支付金錢債務義務的,可以起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這對于債權人來說也是合法獲得的利益。
第三,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可以直接劃扣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成為執行標的。
第四,被告拒不履行判決的,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報告財產,采取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其他消費等方式來約束迫使被執行人履行判決。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三種欠條不能起訴
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一、起訴的條件主要有: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
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并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么、支付什么、反對什么,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棱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 “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據。
至于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這些是法庭開庭審理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這關系到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
欠錢不還有寫欠條怎么起訴
欠錢不還有寫欠條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訴:1、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的格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應當對案件進行審查;3、審查結束后,發現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然后進行審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不予立案,其中當事人認為人民法院應當立案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欠條期內可以起訴嗎
律師解答
可以。
律師解析
可以,但是在未逾期前對方還沒有違約,提前起訴的訴訟理由不成立,主張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債務償還期限未到,債務人有權不償還債務,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沒有,但是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的,或者發現債務人有惡意轉移資產、處置財產而有礙于債權實現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
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別人欠我一千元不還,有欠條,可以起訴嗎?有沒有免費的途徑?
可以起訴,一般這種民事起訴費用為50元,但如果勝訴的話由被告也就是欠錢的人承擔。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擴展資料:
借據,在很多人看來是解決借錢紛爭最有力的證據,可是原告梁某手持被告陳某出具的借據,以欠錢不還為由將其訴至法院,被告陳某卻辯稱,借款是事實,但自己借到的錢完全不是欠條上的數額,雙方各說各有理,爭執不下。
近日,海南省??谑协偵絽^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民事糾紛案,經法官全面、仔細審查借款交付這一要件事實后,確定了雙方之間的借款數額,支持了原告梁某的部分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痹鎸嶋H支付給被告借款是雙方借款合同生效的條件。故原告在基于借貸關系主張被告返還借款時,應對款項實際交付的要件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單憑借條不能直接認定借款事實的實際發生,法院需在此基礎上審查雙方的借款合意和審查借款實際行為是否真的履行,以此來佐證借條的證據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欠債還錢,僅憑借據夠不夠
有借條欠錢不還,起訴有用嗎?
有借條欠錢不還,起訴有用。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欠條可以作為一項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債務人不按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生效之后,債務人還是拒絕償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有借條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欠錢有欠條該如何起訴
法律分析:出借人有欠條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首先需要確定管轄法院,借貸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確定管轄法院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遞交的起訴狀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在七日內予以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告知當事人補充材料或不予立案的事由,當事人不服的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別人欠錢不還,我手里有欠條,我要起訴他,應該怎么辦?
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提交起訴書,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一般情況下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5、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擴展資料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是當事人獲得司法保護的手段。當事人起訴要得到法院的審理,就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資格,即原告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原告必須是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與他人發生爭議而起訴。
第二,要有明確的具體被告,必須能夠明確指出何人為對方當事人。
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種判決的要求,是原告在訴訟上對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的要求,原告還必須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及要求法院保護自己權益的理由。
第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并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起訴的案件,應當是人民法院能夠通過行使審判權予以解決的事項。同時,訴訟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