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民法典三年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時效由2年改為3年了,之前的合同還沒過追訴期的算嗎?
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開始生效,此時及此后,如果2年已過而3年未到的,則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案例:
政協委員:訴訟時效兩年改三年 可救大批債權人
好消息是,在新《民法總則》里,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確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不再是兩年,改為三年。
“我認為這是《民法總則》的一個亮點,是一個進步?!痹谧剷?,四川省政協委員、四川瀛領律師事務所主任曾文忠,專門準備了一個關于因訴訟時效過期無法維權的真實案例,并據此分析。
他說,《民法總則》將民事訴訟時效從兩年改為三年,在當前民間借貸多發、債權糾紛較多的經濟形勢下,將挽救成千上萬個訴訟時效過期的債權人,使得他們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債權。
就上文提到的建筑公司討債案,曾文忠委員也進行了具體分析。
他說,按照總則中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的規定,建筑公司在2017年1月30日起訴,仍然在三年訴訟時效內,其債權仍然受法律保護。
成都理工大學法學系主任王明成教授也認為,訴訟時效從2年改為3年,將讓很多時效到期的債權人重新燃起希望,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專家熱議《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兩年改三年
訴訟時效三年何時開始
法律主觀:
一、從什么時候開始三年訴訟時效
民法典明確規定行為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二百六十條規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同時廢止。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
訴訟時效具有以下特征:
(一)訴訟時效完成僅消滅實體請求權
訴訟時效是以權利人不行使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事實狀態為前提的,這與消滅時效以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的前提相一致。同時,訴訟時效完成后,權利人喪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訴的權利,權利人仍有權向法院起訴,只不過權利人喪失了通過訴訟獲得救濟的權利,法院不再保護其權利。因此,訴訟時效完成后權利人的實體請求權消滅,而不是程序上的請求權消滅。因實體上的請求權,是權利人取得勝訴的根據,所以又稱為勝訴權。
(二)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
法律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屬于強行性規定,當事人既不能協議排除對訴訟時效的適用,也不得以協議變更訴訟時效期間。
(三)訴訟時效具有普遍性
三、其他有關時效的規定
1、《專利法》第62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2、《國家賠償法》第32條第1款,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3、《海商法》第257條第2款,有關航次租船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海商法》第258條,就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計算:
(1)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2)有關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送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因運送期間內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計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年;
(3)有關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5、《勞動法》單位保管勞動合同文本和相關書面資料期間為2年。
6、《產品質量法》第45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訴訟時效規范為普遍性規范,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訟時效適用于各種民事法律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