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摩托車被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撞傷人后賠償標準表)
騎摩托車被車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應該由對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車輛修理費,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但是具體額度需要根據具體損失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騎摩托車被車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按照以下步驟。
1、確認責任:如果對方承認全責,可以協商達成賠償協議。但如果對方不承認責任,可以通過報警或交警調解等方式來確認責任。
2、進行傷情鑒定:如果發生了人身傷害,應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并進行傷情鑒定,以確定受傷程度和治療費用。
3、記錄證據:應盡量保留現場照片、事故證明、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以備日后索賠時使用。
4、聯系保險公司:如果肇事方有保險,可以通過電話或現場進行報案。保險公司將派員進行現場勘查,并進行賠償處理。
5、協商賠償金額:根據傷情和車輛損壞程度,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金額,或者通過交警調解或法院訴訟等方式進行賠償。
騎摩托被車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則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在限額內先行賠償,不夠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擔。作為無責任的一方無需另行操作。出了交通事故后要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還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車禍。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要怎么處理和保護現場。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
第二十條 因保險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核定。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受害人財產需要修理的,被保險人應當在修理前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或者更換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涉及受害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害人需要保險人支付搶救費用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
騎摩托被車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騎摩托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財產損失賠償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3、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4、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5、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摩托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法律主觀:
被摩托車撞了可以要求 賠償醫療費 、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 、住宿費、 死亡賠償金 、 精神損害撫慰金 、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騎摩托車被撞對方全責如何賠
騎摩托車被撞對方全責的賠償有:
1、維修費: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1、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2、精神損失費,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走保險的理賠流程有:
1、及時報案: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迅速調度其理賠人員查勘事故。對損壞的車輛和財產按規定核定損失金額。
3、遞交索賠:確定事故責任后,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證明和材料,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提交的證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2)保險單;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4、確認理賠:投保人對車輛定損清單沒有異議,即可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將相關憑證交給保險公司。
5、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與索賠權益人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索賠權益人支付賠款,涉及第三者責任的理賠甚至可以被保險人授權直接將賠款轉賬至第三方。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摩托車全責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對方車輛在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償,剩余部分,按事故責任劃分進行分擔,對方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應在責任限額內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 -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 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請問摩托車被撞了對方保險只陪500元但是遠遠不夠.而且是對方全責.問我該怎么?
你的問題并不全面,我也沒辦法全面回答你。我可以從法律角度回答你的是:對方投了交強險,那么交強險是不劃分責任。肇事車主應當負擔12.2萬賠償。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部分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部分為1萬元,財產損失為2千元。他說賠你兩千元,估計是交強險中的財產損失部分。不知道你是否身體上受到傷害。
騎摩托車被小車撞了,我摩托車沒牌沒證,但交警判對方全責!
發生小車與摩托車碰撞的交通事故,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造成殘疾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當事人應當填寫包含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情形。
法律分析
發生小車與摩托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填寫包含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情形、賠償責任人等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當事人均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交通警察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交付當事人:(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交通警察因現場變動,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3)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4)當事人拒絕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