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訴怎么起訴(我要起訴怎么起訴對方)
起訴流程怎么走
起訴流程如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取證,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2、起草訴狀: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訴狀,明確自己的請求和訴訟事實、理由等,并附上相關證據;
3、遞交訴狀:當事人應當將起訴狀遞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發地人民法院,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起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說明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并附上相關證據;
5、開庭審理:庭前準備工作完成后,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院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等;
6、審判裁決: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根據調查取證情況、當事人的陳述和已有證據等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判決或者裁定一經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具體處理方法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規定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要起訴一個人怎么起訴
一、要起訴一個人怎么起訴
1、要起訴一個人,起訴的流程如下:
(1)核實被告的身份信息,例如被告的真實姓名、有效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
(2)按照案件性質撰寫寫起訴狀;
(3)搜集有利于自身的、與案件相關的證據;
(4)確定對想要起訴的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前往其立案大廳立案或者網上立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狀。起訴應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身份證明。原告是公民的應出示身份證,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3、證據材料。原告與爭議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證據、本院有管轄權的證據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證據。
我要起訴別人怎么做
法律主觀:
起訴別人需要先確認在訴訟時效內且符合起訴條件,如果都符合需要寫好起訴書攜帶身份證、證據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即可。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去法院起訴流程怎么走?
如果您需要去法院起訴某個人或機構,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收集證據并準備材料:在起訴前,您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來支持您的主張。這些證據可能包括書面文件、錄音、視頻、圖片等。同時,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其他必要的文書。
2.選擇合適的法院:根據案件的性質和地理位置,選擇合適的法院進行起訴。一般情況下,民事糾紛可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而刑事案件則需要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
3.繳納起訴費用:在起訴前,需要根據規定繳納相應的起訴費用。費用標準因地區和案件性質而異,具體情況可以向當地法院咨詢。
4.提交起訴狀和其他文書:將準備好的起訴狀和其他必要的文書提交到指定的法院,并按照要求繳納訴訟保證金。
5.等待法院受理:一旦起訴材料被法院接收,并且起訴費用已經繳納,法院就會對案件進行立案調查。在此期間,您需要更新自己的聯系方式,以便法院能夠及時聯系您。
6.參加庭審:如果法院接受了您的起訴請求,就會安排庭審時間。在庭審中,雙方當事人需要出席并就案件的事實和爭議點進行辯論,同時法院也會聽取證人證言和鑒定意見等。
7.等待判決: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擇期宣判。在判決后,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上訴或申請執行等程序。
到法院起訴流程怎么走
到法院起訴流程: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寫起訴狀;
3、整理證據,起訴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
4、立案,即到管轄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5、交費,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等候審理判決,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綜上所述,整個訴訟流程看似簡單,實際上也很費時費力,所以說,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是要想最終通過法律途徑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需要成本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問怎么起訴?我要起訴一個人!
一、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后列明訴訟請求(自己起訴的目的、要求),最后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清楚。
二、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欠條或合同)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三、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給你送達舉證通知,被告的答辯狀。確定開庭日期后會給你們送達傳票,按照傳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參加庭審。
四、審理前的準備:
1、審理前的工作
(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
4)當事人的追加。
五、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 。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我要起訴vivo應該怎么辦
起訴他什么,要明確
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大廳辦理,
起訴前建議咨詢一下律師,或查詢《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別人欠錢不還,我要起訴怎么弄
要起訴就要先寫好起訴狀。如果你不找律師,可以在網上搜索民間借貸起訴狀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對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你留底一份,法院里交兩份進去就可以。
然后去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訴狀和證據投遞進去,填好回單即可。
證據方面,你要把借條的復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兩份起訴狀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時候開庭了提交給法官核實。
法院受理后,可能會組織一次立案調解,就是正式立案之前,把你們雙方叫去法院做調解工作。如果能夠達成共識解決糾紛,就不需要再立案。如果無法調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時你去繳納訴訟費。
正式開庭時,法官會先讓你讀起訴狀,你只要按著讀一遍就可以,然后法官讓你舉證,你就出示你的證據,說明證據要證明的內容。然后法庭辯論階段就發表你的意見,主要就是讓對方還錢。最后法官要你們做最后陳述,你只要說堅持訴訟請求即可。
去法院起訴流程怎么走
去法院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后列明訴訟請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2、提交材料。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被告人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要求立案: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立案后,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7、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8、執行。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仍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在生效判決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起訴的條件有:
1、原告要具有合法資格,即原告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原告必須是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與他人發生爭議而起訴。
2、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并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種判決的要求,是原告在訴訟上對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的要求,原告還必須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及要求法院保護自己權益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據。至于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并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起訴的案件,應當是人民法院能夠通過行使審判權予以解決的事項。同時,訴訟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起所需資料如下:
1、民事起訴書。(n+1份,n為被告人人數,1名被告2份,2名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名被告2份,2名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及其他主管部門核準的證明(如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等)單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應當寫明法定代表人的職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近親屬的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自然人的提交基層組織出具的推薦信。單位指派員工參加訴訟的,還應當提交勞動合同證明。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委托法律工作者參加訴訟的,提交法律事務所接受委托的證明、函件和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復印件。且法律工作者不得超出執業范圍執業。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被告為個人的,應盡量補充被告身份信息。
7、能夠證明符合起訴條件的初步資料。
你好,我要起訴要錢都需要什么程序
1.制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在起訴前,需要制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
法院審查后,準予立案的,會出具準予立案通知書并制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后,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
繳費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按撤訴處理),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后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以上程序可自行辦理或委托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