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起訴對方沒資產沒錢怎么辦(我欠錢被起訴我沒錢還怎么辦)
對方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欠錢不還而且對方名下沒有財產的,則當事人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對方依然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發現其確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則會中止執行,等到其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時候再恢復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判決后對方沒錢,沒資產怎么辦
判決欠錢不還但是名下沒有資產的那么法院就會采取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確定沒有錢的就會對案件中止執行,對于當事人有錢之后再來償還之筆債務,但對于有錢不還的那么這就容易產生刑事的責任。
一、判決欠錢不還但是名下沒有資產的怎么辦?
1、責任方如果有非貨幣財產,權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權利方先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執行局確認責任方無財產可執行,可以中止執行,等責任方有財產時再執行。
3、無力賠償財產可以賠償勞務,雙方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后報法院備案,責任方接受權利方和法院監督,以付出勞務的方式賠償。
二、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三、訴訟的條件是怎么樣的?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于在判決了之后對于債權還不歸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在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對于是否有財產所判決的方式就會不一樣,但不管是哪一種,欠錢是一定要償還的,如果確定沒有還都需要協商進行分期付款。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沒有資產具體如下:
老賴名下沒有財產的,可以收集老賴的其他財產線索,如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財產是是否與老賴有關等,收集好線索后可以向法院起訴,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當老賴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的后果: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綜上所述,老賴名下沒有財產,應當先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調查其資產的真實情況。發現債務關系發生時是否存在共同債務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起訴后對方沒錢怎么辦
起訴后對方沒錢的處理方法如下:
1、尋求和解:可以嘗試與對方進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申請執行:如果對方仍然無法履行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3、申請破產清算: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以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方破產清算。
起訴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有合法的訴訟請求:即起訴人需要提出合法的要求或訴訟請求,例如要求返還借款、確認合同有效性等;
2、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即起訴人需要是法律規定的當事人,具有訴訟權利和義務,例如當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
3、有明確的被告:即起訴人需要確定被告的身份和名字,不能將未知的人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事實和證據:即起訴人需要提供明確的事實和證據,以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成立,例如合同、證據材料、證人證言等;
5、有合法的訴訟程序和法定期限:即起訴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訴訟程序;
6、沒有法律禁止的情形:即起訴人的訴訟請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等規定。
綜上所述,起訴過程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規或偽造證據等行為,將面臨法律責任和處罰。因此,建議被告在應訴前,認真了解相關規定和要求,并尋求專業法律援助或律師的建議和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欠朋友錢被起訴了沒有能力還怎么辦
欠錢被起訴沒錢還可以協商,分期還債。
實踐中,如果對方欠錢很久一直沒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是獲得欠款訴訟的勝利,而對方當事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當事人可以待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一般對方有財產的情況下是可以強制執行回來所欠財產的。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欠朋友錢被起訴沒錢還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1、可以申請調解。
2、與對方協商,分期還債。
3、如果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執行名下的財產。
努力合法掙錢。如果被執行的,法院會限制消費,法院還會監控銀行賬戶,一旦發現有錢不還,就會以“拒不執行法庭裁決罪”起訴,會坐牢,并且會凍結息的資產?!?/p>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欠錢不還又沒財產怎么辦?
欠錢不還的人是債務人,可以理解為他有還錢的義務。而被欠錢的人是債權人,可以理解為有權利去要回欠款。我們要能夠分清二者的關系。
在與債務人的還款期限屆滿時,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作用如下:
1、凍結、扣押債務人名下的財產。
這是一個比較常用的追債措施,對于名下沒有財產的人可能不太適用,但是也可以先以債務人現有的一些資產進行部分還款。
2、將債務人拉入失信人員名單。
這是一種督促作用的手段,債務人被拉入失信人員名單后,可能會對其工作和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3、可以通過法院簽訂還款協議,綁定債務人的銀行卡。
這是對付欠錢不還又沒財產的債務人最有效的一個辦法,法院可通過與債務人的銀行卡綁定,一旦債務人的銀行卡有工資轉進,那么法院可強制劃撥給債權人用來抵債。債權人可與債務人在法院的調解下簽訂還款協議,避免因訴訟時效經過而無法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情形發生。
4、避免債務人有將財產轉移的嫌疑。
這對于名下無任何財產的債務人也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催債手段,相當一部分的債務人在產生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同時都會選擇將財產進行轉移,而向人民法院起訴則可以阻斷訴訟時效,在合理的期間內,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并阻斷他后續想要轉移財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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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錢被起訴了確實沒有錢還怎么辦
法律分析:
欠銀行錢被起訴的,法院判決支付欠款的應當積極履行,銀行賬戶等無資金償還的,可以用其他財產作價清償,也可經法院裁定分期償還,只是無存款但是有其他財產不履行判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財產,除非被執行人生活困難,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終止執行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欠錢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怎么辦,法院強制執行是不是也
債務人確實沒錢,債權人即使勝訴,法院也無法強制執行。
在這種情況下,起訴只有一個好處,就是用法律形式確認債權債務關系,一旦債務人有了經濟能力,就可以向他執行。也有壞處,就是需繳納一些訴訟費,1萬元以內是50元,2萬-10萬元部分按2.5%計算。
如果債務人不賴賬,也可以不起訴,但每兩年找他換一次欠款手續。因為債務糾紛有兩年的訴訟時效,超過兩年,即使債務人有了還款能力,但起訴也不會被法院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