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處罰的規定是什么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醉酒駕駛處罰的規定是什么
8872 人贊同
124 人不贊同
醉酒駕駛處罰的規定是什么
醉酒駕駛處罰的規定:行為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禁止在五年內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院會對醉酒駕駛的行為人,以為危險駕駛罪對其判處拘役,并處罰金。如果行為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