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同性婚姻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同性婚姻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一、同性婚姻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同性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結婚登記必須滿足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即無我國認定的婚姻關系限定與男女之間,不承認同性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中國同性婚姻是不是合法
在中國同性婚姻是不合法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進行婚姻登記的是男女雙方,同姓婚姻無法進行登記。
民法典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民法典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三、表兄妹結婚,婚姻是不是有效
表兄妹結婚,婚姻無效。
我國現行法律關于親屬關系遠近的區分采用傳統的世代計算法,即以已身為一代,從已身往上數,父母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三代,依此類推。
據此,可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范圍列舉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并無血緣關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表兄妹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即使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該婚姻也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