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私生子撫養權的判決:私生子不滿兩周歲的,撫養權歸母親。私生子已滿兩周歲的,如果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長的一方。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法院在對撫養權作出判決時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即孩子愿意與誰在一起生活,誰就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