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的金額標準(合同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標準)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多少?
一、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什么
1、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如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合同詐騙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合同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 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合同詐騙的金額標準
法律客觀:
《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主觀:
一、合同詐騙數額標準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
(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
(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
(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救災、搶險、防汛、扶貧、醫療款物等,造成嚴重后果的;
(4)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5)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二、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詐騙行為
詐騙行為絕大多數是作為,而不可能是單純的不作為。其主要表現為行為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從司法實踐中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欺詐行為,即使合同未能履行,也不能定合同詐騙罪。沒有詐騙行為,不能定合同詐騙罪,但是有詐騙行為也不一定構成合同詐騙罪。
要正確認定合同詐騙罪還須結合其他客觀因素作具體分析。一般說來,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行為人在事實上虛構了某些成分,但是并未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雖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擔違約責任,足以說明行為人無非法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故不能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三、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后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行為
履行行為的有無最能客觀地反映行為人履行合同規定的民事義務的誠意,也是認定行為人是否存在“騙取錢財”目的的重要客觀依據。一般說來,凡是有履行合同誠意的,在簽訂合同后,總會積極創造條件去履行合同。即使不能履行,也會承擔違約責任。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人,在合同簽訂以后,根本沒有去履行合同或者是虛假地履行合同。對于這種情形,不論其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均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皩嶋H存在的履行行為,必須是真實的履行合同義務的行動,而不是虛假的行為”。
履行行為是否真實,應當結合履約能力的不同情形來判斷,這里應該注意以下兩種情況下對行為性質的認定:
1、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后采取積極履約的行為,在尚未履行完畢時,行為人產生了非法占有對方財物的意圖,將對方財物占為己有。此種情況下,行為人的部分履行行為雖然是積極的、真實的,但由于其非法占有的犯意產生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其先前的積極履行行為已不能對抗其后來行為的刑事違法性,應構成合同詐騙罪。
2、行為人在取得相對人財物后,不履行合同,迫于對方追討,又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用以充抵前一合同的債務。這種連環詐騙在司法實踐中被形象地稱為“拆東墻補西墻”。這種行為實質上是行為人被迫采取的事后補救措施,不是一種真實的履行行為,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合同欺詐的量刑標準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合同欺詐罪定罪量刑的標準: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中有欺騙手段,在履行合同中有欺詐行為,但并非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而是為解決其生產經營中遇到的諸如資金短缺、周轉困難等問題,或者是為擴大宣傳履約能力,達到自己的經營目標。這種情況,原則上不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一、個人合同詐騙罪定罪量刑的標準有哪些
1、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五千元的,單處罰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的,為拘役刑;一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三萬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時?;蛘咂渌麌乐睾蠊?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個人合同詐騙,犯罪數額四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犯罪數額四萬元,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個人合同詐騙,數額十萬元,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5、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二十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六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單位犯罪責任人員的量刑標準有哪些
1、單位合同詐騙,數額五萬元以上不滿八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罰金刑;八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十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三千三百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單位合同詐騙,數額二十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單位合同詐騙,數額兩百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合同欺詐行為的量刑是,詐騙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金額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詐騙金額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數額標準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作為經濟類的犯罪,所以立案的標準不是以行為所造成的后果為標準,多數以行為人獲得的不當利益即金錢的數額。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捌渌麌乐厍楣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救災、搶險、防汛、扶貧、醫療款物等,造成嚴重后果的;(4)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5)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6)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摹:贤p騙罪量刑標準2018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經過上文對同詐騙罪數額的標準,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合同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中犯案率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因為合同詐騙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損失的情況也不多。這與司法機關的辦案能力固然有一定關系,但是更多的是因為被害人在被詐騙后,不知道應該怎樣保護自己。
法律客觀: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合同詐騙量刑標準如下:
1、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
2、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
3、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法律規定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前蔽刑期增加一個月如世運,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渣梁內酌情增加刑期;
5、個人合同詐騙,數額10萬元,并具有法律規定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世拆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慧返州或者冒用返念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