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立案標準如下:我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如果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嫌疑,應立案起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虛假身份證詐騙的信用卡,使用無效的信用卡,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金額在5千元以上(2)惡意透支,金額在1萬元以上。
即在信用證詐騙未完成形態下,即未遂、預備、中止的情況下,以行為人主觀上意圖騙取的公私財物數額為標準,在信用證詐騙罪的完成形態中,則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損失額作為認定犯罪數額的標準。應以信用證上記載的數額為準。
單位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騙取信用證的”,應當立案追究。主要是指行為人編造虛假的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欺騙銀行為其開具信用證的行為。“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應當立案追究。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信用卡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信用卡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惡意透支10萬元以上,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這里主要包括三種情形: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所謂“偽造的信用卡”。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標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案件符合立案條件;二是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在。在信用卡詐騙案件中,立案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有被害人和被害人的財物損失。
4、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是三千元,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到1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到1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
1、信用卡詐騙 罪(刑法第196條),是指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法律主觀: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信用卡詐騙罪量刑標準為:犯信用卡詐騙罪,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